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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6-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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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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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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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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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民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6号议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6-27 14:54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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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偏远海岛殡葬体系,推动公共服务一体化的议案》已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局负责办理次议案。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做好基础设施,建立县级层面统筹的服务体系建议的答复。2021年5月起,我局采用租用一条改装后民间渔运船只方式负责花鸟偏远海岛遗体运输与海上浮尸打捞工作,2024年4月5日起,将跨岛殡葬运输接驳,海上浮尸打捞工作延伸至绿华和壁下,但一直存在殡葬船只管理安全、船只设施简陋等相关问题。2023年,我局就殡葬专用船只打造、管理、服务航线批准等问题多次与县交通局、海洋与渔业局、海事局等部门进行了对接协商,并将此问题向市民政局进行反映,同时在考察了普陀区第三方遗体殡葬运输企业后,计划在该企业对现有船只更新后,以购买服务形式,委托该企业承接我县所有偏远海岛的跨岛殡葬运输接驳,海上浮尸打捞工作,即可解决目前船只设施简陋问题,减少船只打造、人员配备的财政投入,以及殡葬船只涉及的部门管理权属等系列问题,建立全市标准化的海上运输至陆上运输火化的运输接驳体系。

二、深化殡葬改革,实现嵊泗全域殡葬标准一体化建议的答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致力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和破除丧葬陋习工作,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1999年嵊泗县火化殡仪馆建造完成,县城本岛开始实施遗体火化;2011年12月15日零时起,洋山镇全面实行遗体火化和骨灰安葬;2014年5月28日零时起,黄龙乡全面实行遗体火化和骨灰安葬;2020年4月27日零时起,枸杞乡、嵊山镇全面实行遗体火化和骨灰安葬;2021年4月5日零时起,花鸟乡采用船只装运遗体方式实行遗体和骨灰安葬,并积极做好与县交通局的协商工作,将小菜园客运码头作为遗体接运船只的临时停靠码头,方便遗体的安全上下,解决遗体接运船只;2024年4月5日零时起,已有2户嵊山镇壁下村、菜园镇绿华村群众采用船只装运遗体方式实行遗体和骨灰安葬。多来年,在政府的宣传和引导下,海葬等不保留骨灰的生态安葬也得到有效推进,截至目前已有3位群众逝后选择海葬方式。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民事[2016]91号)精神,继续全方位加强对全县偏远海岛遗体火化的监管和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长效的殡葬管理服务机制,有效推进全县生态安葬工作,避免出现殡葬改革工作的盲点。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生态殡葬服务能力建议的答复。我局充分利用清明、春节等传统祭扫时节,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传递文明理念,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树立厚养薄葬、生态祭扫、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组织县文明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菜园镇人民政府等负责人及部分民间治丧从业人员召开殡葬移风易俗改革专题协调会议,积极发挥民间治丧宣传员在群众中治丧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切实推动我县移风易俗工作走深走实,着力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习,灌输丧事简办理念。同时,我局也将加大对群众“身后事”办理流程指导,尽可能多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新老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身后事”政策宣传力度,全面提升群众“身后事”全流程服务满意度。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民政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