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列入嵊泗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关于拟列入嵊泗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浙财农〔2022〕29号)文件精神,经县级审核,拟将金平村金鸡岙码头上方渔用仓库建设工程等列入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现将立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可以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个人要求署名,单位要求盖章。
公示时间: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4日
联系人:周倩倩
联系电话:0580-5083963;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嵊泗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计划表
嵊泗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6月4日
附件
嵊泗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计划表
序号 | 项目申报主体 | 建设地点 | 立项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项目实施内容、规模 | 资金 估算额 (万元) | 资金筹措 | 受益农户人数 | 绩效目标 | 联农带农机制 | 中央衔接补助资金 (万元) |
1 | 金平村 | 金平村 | 金平村金鸡岙码头上方渔用仓库建设工程 | 产业配套设施 | 在金鸡岙码头上方建造两间渔用仓库,总面积80平方米。 | 25 | 自筹+衔接资金补助 | 300 | 通过房屋出租实现村集体增收1.5万元/年。 | 收益分红 | 20 |
2 | 绿华村 | 绿华村 | 绿华村海堤道路维修加固工程 | 农村基础设施 | 在沙厂干海塘边对外围20米砼壁墙进行维修加固,使用混凝土150方,里侧填石600方,之后进行硬化,并对危险区域进行排险。 | 28 | 自筹+衔接资金补助 | 100 | 通过完善设施便于村民日常生活安全与渔业生产安全。 | 其他 | 20 |
| 南港村 | 南港村 | 南港村公厕改造提升工程 | 农村基础设施 | 将原南港菜场公厕及老社区公厕进行整合,配置坐蹲式坑位及坐便器7处,小便池4处,新建工具间,洗手池及无障碍设施等。 | 20 | 自筹+衔接资金补助 | 100 | 通过完善基础设施便于村民日常生活使用。 | 其他 | 15 |
合计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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