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165J/2024-32146 |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165J/2024-32146
县住建局
2024-06-07
嵊建设提〔2024〕2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6-07 15:38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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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改善电动车充电难的建议》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我局主办办理此建议。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理顺充电装置管理机制。 目前嵊泗充电桩老模式以购买所有权为主。购买充电桩后,电费由社区、物业开户支付,每年由安装单位报销,收益也由他们收取,维护也由他们维护。新模式以购买使用权为主,县政府保障土建部分投资,设备等由安装单位免费安装,并供5年维护使用,电费由社区开户转交给安装单位支付或者由业委会和安装公司签订协议由安装公司开户支付,收益由安装公司收取,管理责任统一由安装公司负责。以菜园镇为例,为提供更好的充电便利,目前已由途电智行、车网智能2家企业参与竞争,促进嵊泗电瓶车充电桩良性发展。
二、关于加快充电装置的建设。 为杜绝住宅小区、散户楼集聚区和背街小巷飞线充电现象,满足居民电瓶车日常充电,加上近几年因我县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县住建局联合各乡镇开展对物业小区、散户楼集聚区和背街小巷的充停场所建设。嵊泗县电瓶车数量大约15000辆左右,2019年以来,县住建局和菜园镇委在菜园城区共增设建有电动车充停场所348个,其中物业小区已设置185处充停场所,城区各散户楼集聚区、背街小巷已设置163处充停场所。截至目前嵊泗县共计充停场所573处,充电口5951处。还有目前正在改建的充停场所37处、新建59处,充停场所基本能满足日常需求。以物业小区为例目前小区电动自行车7800辆,充电口3000余个,符合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的充电插座数量与电动自行车数量之比不宜低于 1:3。
三、关于探索推广“以换代充”换电模式。为保障电瓶车充电安全,今年消防、交通等部门与铁塔公司联系,正在推进“以换代充”试点建设。目前针对40名左右的快递骑手,已在基湖等点位安装了2个换电设施,下一步计划在菜园三营礼堂、南港区物流园区等附近布点,进一步推动充换电市场安全有序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