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注销嵊山镇泗洲塘村“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二期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25 15:57

信息来源: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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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侨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嵊山镇泗洲塘村“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二期工程已于2024年6月4日完工。该公司称已全额付清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现向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注销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退还该账户剩余资金。

公示期:2024 年7月25日—2024年8月25日(公示期满后,将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准予注销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内余额归该公司所有)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该项目还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请及时向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单位: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

联系地址: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341号

联系电话:0580-5084611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