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9004/2024-3236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7-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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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008009004/2024-32362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4-07-03

  • 文号:

    嵊文建指议〔2024〕1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嵊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号议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3 11:29

信息来源: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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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超等10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祭路行为、提倡文明治丧的议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议案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主办、县委组织部、县社工部和县民政局协办。议案中所涉及的问题和建议非常中肯,对我中心提高县域移风易俗工作、倡导文明治丧具有良好的启迪和积极的指导意义。在办理过程中,我中心认真落实议案中的各项建议,探索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现将议案中涉及的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为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我中心在积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上下足功夫,持续引导群众革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为乡村振兴注入文明力量。针对文明治丧工作,我中心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社工部、县民政局等相关责任部门,协同推进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建章立制,确保有章可循。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关于“整治婚丧礼俗陋习,推进厚养薄葬新风”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嵊泗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推进厚养薄葬的若干规定(试行)》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明确部门职责,夯实责任,使移风易俗工作有章可循。

二、加强宣传,弘扬文明新风。结合春节、清明等重要传统节日,全域发放“文明祭扫”等主题倡议书,利用各种媒体强化文明治丧宣传,并通过网格入户走访、道地会等形式,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利用道德评议会和红白理事会等平台,积极开展“文明丧葬”“破除陋习”等主题宣传活动,有效帮助群众了解掌握关于规范丧事活动提倡文明治丧有关要求,教育引导树牢文明治丧观念,做文明新风的带头人。

三、突出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在殡葬改革过程中,充分发挥白事“大总管”等民间治丧人员在推进我县文明治丧、破除丧葬陋习、灌输丧事简办理念中的作用,积极宣传文明治丧理念,传达规定的不文明治丧行为。今年4月7日,由县民政局联合县文明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菜园镇人民政府等负责人及部分民间治丧从业人员召开殡葬移风易俗改革专题协调会议,明确了禁止野外烧简包、路祭、哭丧和殡仪服务场所举办道场等不文明治丧行为。

四、示范引领,强化基层治理。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开展村社党组织“三双三亮”行动,将党员文明治丧情况列为考察评估村社党组织运行情况和村社党员表现情况的重要内容,对党员干部在治丧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区分不同情形,予以通报、约谈、学习帮教等处理,按相关规定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党员干部治丧行为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取消相关党组织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联合相关责任部门,有序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牢固树立生态环保、厚养薄葬理念。针对文明治丧事宜,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村)等为重要平台,进一步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传递文明理念,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树立厚养薄葬、生态祭扫、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同时,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引领作用,带头主动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边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成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以正确导向和行动,带动影响亲友和周围群众,弘扬传统美德,践行文明风尚。

嵊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