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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4-07-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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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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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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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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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1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7-03 14:42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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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敬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现状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中心渔港避风管控问题

嵊泗渔港港池面积大,三面环海,没有很好的岛屿山体遮护,且自然海湾条件差。西港池(新港区)虽已建有防波堤,但港内水域开阔,在12级以上风情况下,易形成小风区风浪,对渔船泊稳造成不利影响,不能满足12级以上台风渔船安全避风需求;强台风期影响,嵊泗渔港仅能安排渔船在东港池(老港区)避风,但由于东港池有效避风水域面积不足,导致省内不同地区渔船因避风问题产生矛盾纠纷,影响了渔船正常避风秩序管理。为提升中心渔港避风能力,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在浙北渔场作业的渔船有一个安全的避风环境,将持续加大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一是强化新港区航道、东港区锚地及大鱼岙等重点区域港内疏浚,清除受污染底泥,增强湾内水动力;二是开工建设中心渔港泊稳升级改造工程、配套防波堤等,全面提升了中心渔港台风期间的承载能力;三是加强中心渔港锚泊秩序管理,进一步完善《嵊泗县中心渔港分片分区域锚泊管理方案》《嵊泗县渔业防台专项工作指南》《嵊泗中心渔港省内渔船防汛防台避风协调机制》等文件,落实县外渔船在中心渔港避风期间分层、分级、分类管理,强化港区停泊秩序和防汛防台能力,确保台风来临之际中心渔港能满足县外渔船避风需求。

二、发挥国资作用问题

目前,全县国有企业资产出租按照《嵊泗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办法》《嵊泗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处置交易管理指导意见》等规定执行。国有企业出租国有资产,需要根据市场或选取评估机构对出租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价为指导价确定交易底价,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挂牌交易。在资产出租价格评估时,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需要运用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等评估方法对出租资产进行评定估算。

三、不动产房屋产权属性问题

对于房屋性质不明确限制商业经营的情况,主要类型为该经营房屋仅办理房产登记,未办理土地登记,导致房屋属性未明确。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针对原房屋用途与实际经营用途不一致的情形,正在研究制定的相关的操作办法,主要采取企业申请、各相关部门联合踏勘、联审意见、准予临时改变的途径来解决此类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保障水平,畅通企业办事流程,促进企业繁荣发展。

四、柔性执法问题

我县一直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探索践行柔性执法,坚持教育、预防为主,积极灵活采用劝说、建议、批评、指导等非强制手段,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聚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优化。一是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执法质效,做到首错免罚规范化、执法监督高效化、裁量基准透明化。建立不予处罚清单定期评估机制,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原则,严格规范各类涉企执法检查行为,聚力营造“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县26家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已制定本部门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二是以预防监督夯实执法基础桩,做到记录全过程、审核全覆盖、培训强落实。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立“报审、法核、决策、评查”四合一模式。编制印发《嵊泗县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典型案例选编》500余册,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学习。三是以靶向监督筑牢执法防火墙,做好动态纠偏抓落实、重点领域提质效、明察暗访强力度。以数字化行政执法监督应用和线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考核执法履职情况。出台《嵊泗县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专项评议办法(试行)》,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通过客运企业、货运源头单位走访、检查监控、案件回访等形式,严查违规执法执勤细枝末节。

今年,我县将重点抓住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积极落实民营经济32条,着力推动营商环境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有效破解,营商环境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形成更多具有首创意义、推广价值的标志性成果,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