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9004/2024-3237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7-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4/2024-32372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4-07-03

  • 文号:

    嵊文建指提〔2024〕1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嵊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嵊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3 14:57

信息来源: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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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培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市民文明素养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中所涉及的问题和建议非常中肯,对我中心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助力城市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启迪和积极的指导意义。在办理过程中,我中心认真落实提案中的各项建议,探索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现将提案中涉及的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在正式答复之前,先把去年的关于提升市民文明素养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向傅培培委员做一下汇报。2023年,嵊泗县紧密结合“浙江有礼”省域文明新实践,深入推进市民文明素质养成行动,城市文明程度有进一步提升。

一是以“文明十礼”激活全民“文明细胞”。实施“文明十礼”市民文明新时尚行动,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开设“嵊泗礼岛”电视专栏和“礼岛有你”公众号专题,常态化开展典型做法、有礼故事、感人瞬间等宣传,鼓励各行各业、各窗口单位结合实际把“有礼”元素融入日常,广泛开展“微笑嵊泗我先行”“文明礼仪‘六进’”“有礼大家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掀起争做文明有礼嵊泗人的热潮。成功培育“有礼”船舶、有礼“民宿”、有礼“酒店”、有礼“标兵”等一批县级“有礼”典型并积极向上推荐,其中5个嵊泗先进典型入选省级“浙江有礼•四个一百”典型展示名单,嵊泗县东海社区、嵊泗县海上文明实践号(舟电16号)入选“有礼单元”,嵊泗海关、嵊泗县基湖村、嵊泗县海陆双模式海上讲堂分别入选“有礼窗口”“有礼地标”“有礼实践”。

二是以“文明实践+”提升群众“文明素养”。将提升市民素质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文明素质浸润于每一位市民的日常生活之中。打造全域文明实践“大矩阵”,依托全国文明村基湖村,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有礼带1条,新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25个、文明实践点30个,新增海上新时代文明实践号10艘,全年累计开展学习贯彻“浙风十礼 从我做起”、党的二十大、“垃圾分类我先行”、“道德讲堂”、“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各类融入文明新风的主题活动3000余场次。其中“海上新时代文明实践号”做法、“垃圾不入海”文明实践行动等多个特色主题的信息报道在中央、省、市各级主流媒体刊发,《嵊泗县打造“海上环卫”机制推进“垃圾不入海”文明实践》案例被《浙江宣传》第53期录用并被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俞慧敏批示,《践行“垃圾不入海”浙江省嵊泗县推动文明实践由陆向海延伸》专题文章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权威刊物《精神文明导刊》2023年第11期上进行刊登,《“海上新时代文明实践号”打通文明实践“最后一公里”》刊登在中国精神文明网站,《“海上新时代文明实践号”开出幸福航班》被《宣传半月刊》(2023年12月上)“文明实践在行动”专栏录用。

三是以“典型人物”引领社会“文明新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先进典型评选、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戎儿、张跃平获评第九届舟山市道德模范,张银芬获评第九届舟山市道德模范(提名奖),其中戎儿评选为第八届浙江省道德模范(诚实守信)、全省唯一入选2023年全国“诚信之星”候选人名单。还评选出李学平等“浙江好人”4个,王海星等“舟山好人”8个,国网嵊泗县供电公司红船共产党员服务队被评为2023年第一季度“浙江好人”,《“乘风破浪 载光‘泗’海”》关爱偏远海岛留守老人志愿服务项目荣获2022年度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最美志愿服务项目,《爷爷奶奶的零花钱》志愿服务项目参加“浙江有礼 志愿同行”2023年第四届浙江省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荣获省级银奖。有效引导广大群众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经过一年的努力,市民的整体文明素养得到了显著提升。但就傅培培委员在提案中提出的:在文明素养的培育过程中,还存在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乱扔杂物等现象,部分市民的文明素质仍有待提升。因此,今年我们将多举措多途径实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浓厚社会氛围,提升市民文明自觉。加大“嵊泗礼岛 有你更好”县域文明实践品牌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社会“文明”氛围。围绕“文明创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浙风十礼”“乡风文明”等主题,在全县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继续打造一批高品质、有内涵的公益广告景观小品,今年已对全国文明村嵊泗县基湖村文明实践有礼带进行了提升。在全县各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嵊泗新闻网、电视等平台不间断播放公益广告,对部分车身、橱窗、路牌、道旗、道路隔离栏、建筑围挡等公益广告进行更新,进一步营造“随处可见、随时可见”的浓厚宣传氛围。

二、常态实施“文明行动”,提升市民文明素养。积极践行“浙风十礼”和“十大文明行动”,以“做一个文明有礼的嵊泗人”为主题,继续推进“浙江好家风、礼让斑马线、聚餐用公筷、随手做志愿、重信守承诺、垃圾要分类、邻里讲和睦、爱心暖厨房、办酒不铺张、带走半瓶水”十大文明行动。依托县、乡、村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常态化开展理论宣讲、文化文艺、体育健身、科学普及、卫生环保等活动,今年以来已开展“两山”理论、“依法治国”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宣讲、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活动、道德模范为文明代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移风易俗活动等各类活动1260余场次,通过各类文明实践主题活动向广大市民潜移默化传递文明理念,有效提升了市民文明素养。

三、加大培树身边典型,引领社会文明新风。开展“德润嵊泗.时代新人”品牌评选活动,挖掘选树各行各业的先进典型,讲好身边故事。开展新时代好少年、有礼标兵、好媳妇、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通过事迹报告会、图版展示、好人发布仪式等载体加大对先进典型的正面报道,弘扬社会正能量。今年已评选出县级新时代好少年50名,第二批有礼标兵40个。2人分别获评“浙江好人”“舟山好人”,2人获评市级新时代好少年。开展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宣讲会和图板展进基层10余期,举办道德模范及优秀志愿者团队为“垃圾不入海”代言,有礼标兵助力“海运会”倡导市民争做文明有礼嵊泗人等活动。

四、积极践行文明条例,争做文明有礼市民。广泛开展《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对于该《条例》的宣传和解读力度。编印《条例》白皮书,结合“全民清洁日”、网格入户走访等契机进行入户宣传分发。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全力开展不文明交通、乱扔烟蒂、不文明养犬、随地吐痰、垃圾不分类、乱堆物、乱晒乱挂、飞线充电、占道经营、乱涂乱贴等“十大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依法处罚,以法律法规的震慑力遏制不文明行为的发生,提升群众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