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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嵊泗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7-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090963010M/2024-32414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机构:

    嵊泗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07-01

  • 文号:

    嵊政发〔2024〕6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嵊泗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2024—2026年)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8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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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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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嵊泗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2024—2026年)方案》已经县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泗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


嵊泗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2024—2026年)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及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意见,扎实推进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建设。在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强化财政职能作用,落实共同富裕特色发展新理念,加快构建海岛高质量均衡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科学划分县乡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结合乡镇重点工作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分类施策。属于县级事权的由县财政全额保障,属于共同事权的视具体情况按比例分担,属于乡镇事权的原则上由乡镇自主保障。以此理顺事权与财权匹配关系,夯实乡镇主体责任,促进县乡两级共同发展。

(二)鼓励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原则。鼓励乡镇积极探索增收途径,主动挖掘增收潜力,盘活闲置资产,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推进实体企业落地以及企业纳规工作。乡镇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要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主,不得超范围支出,不能搞支出扩大化,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三)保障基本与激励奖补相支撑原则。县财政负责保障乡镇年度基本支出,具体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工作经费等。按照“人口向着大岛聚、服务跟着人口走、要素就着服务配”的原则,保障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资金投入,实现“钱随人走”的高效运作。建立健全乡镇管理工作考核奖励机制,将年度工作考核与资金分配结果挂钩,充分调动乡镇工作积极性。

三、收支范围划分

(一)收入划分。

1.县级财政收入。重大项目及其相关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的税收纳入县级财政收入范围。主要有:(1)三大港区项目(小洋山、马迹山、绿华港区)建设及营运税收;(2)县级重大项目税收;(3)其他重点税收。

2.乡镇财政收入。乡镇管辖区域内产生的各项税收收入的地方留成部分纳入乡镇财政收入范围,具体包括以下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车船税、契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各乡镇的财政收入均以会计年度实际入库数为准。乡镇辖区内的资源税收入为县与乡镇共享收入,单列分成。

(二)支出划分。

1.县级财力。主要承担县级部门、乡镇政府及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所需支出,协调区域发展、全县宏观调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所需支出以及县级直接管理的社会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2.乡镇财力。主要承担乡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所需的基本建设、公共设施工程、设备购置等支出以及促进基层民主、维护渔村稳定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所需支出。

(三)支出核定。

乡镇财政年度支出基数如下:

1.人员经费。以当年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数,按规定的工资标准和津贴补贴制度核定,实行全额保障。对乡镇空编岗位进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5万元/岗位。

2.公用经费。以当年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数核定,按乡镇公用经费支出负担不同制定相应支出系数,基础额为人均12000元,菜园镇系数为0.9,五龙乡系数为1.0,洋山镇、黄龙乡系数为1.1,嵊山镇、枸杞乡、花鸟乡系数为1.2。

3.专项工作经费。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乡镇推进全县中心工作及重点任务相关支出。

四、结算办法

按核定的乡镇财政收入范围,实行“核定目标、收支挂钩、比例分成、激励奖补”的结算办法,具体如下:

(一)收入目标。

确定乡镇年度收入目标任务,体制期内按照6%的比例逐年增加,当年乡镇未完成收入目标任务的,按未完成数额相应扣减当年的支出基数额度。

(二)税收分成。

体制期内,菜园镇按当年乡镇财政收入实绩县镇8:2分成,洋山镇按当年乡镇财政收入实绩县镇3:7分成,嵊山镇、五龙乡、黄龙乡、枸杞乡、花鸟乡按当年乡镇财政收入全额留成。

(三)激励奖补。

1.加强绩效目标考核奖励。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乡镇财政建设与绩效考核的指导思想,县财政每年对乡镇财政绩效管理目标、安全工作任务指标、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并量化评分,同时安排考核奖励资金900万元,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其中涉及安全考核的,以县安委会、县海洋经济发展局的年度考核办法为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以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的年度考核办法为准。涉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以县农业农村局的年度考核办法为准。

2.推进乡镇科技发展工作。经主管部门认定,当年度按照乡镇实际完成的科技经费投入金额给予1%奖励。乡镇年度科技经费考核指标在1000万元(含)以下且实际完成指标金额120%(含)以上,或考核指标在1000万元以上且实际完成指标金额110%(含)以上的,另给予乡镇5万元的奖励;当年度乡镇每新增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乡镇10万元的奖励,每通过一家复评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乡镇5万元的奖励。

3.推进乡镇四上企业培育。经主管部门认定,乡镇当年度新增投产的“四上”企业,每户奖励乡镇5万元。通过下转上方式新增的“四上”企业,每户奖励乡镇2万元,如该企业年度营业收入(产值/销售额/营业额/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达到全县该类行业年度目标增速的,每户再奖励乡镇3万元。当年度乡镇“四上”企业净减的,每户扣罚乡镇5万元。在县域内迁移的四上企业不列入奖罚范围。

4.推进县级重大项目建设。鼓励乡镇政府推进辖区内落地的全县重大招商项目的积极性,综合项目线索来源,乡镇参与程度、保障力度和攻坚难度等因素,对积极促进项目有序、稳妥、协同推进的乡镇,每年按项目税收收入地方留成部分的10%进行奖励,年度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全县重大招商项目每年由县财政局会同县投资促进中心会商后提出初步认定名单,提交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

5.推进招商引资实体落地。鼓励乡镇政府推进辖区内中小型(投资额1000—5000万元)招商项目建设,对加快存量资产、闲置土地房屋的利用,推动“退二进三”的项目,按照该项目在统计部门上报的全年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进行一次性奖励,年度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强化乡镇财政管理

(一)强化乡镇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依法科学合理编制本级乡镇年度预算。乡镇所有收入支出均应纳入年度预算,所有资金须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并严格按照预算规范执行。从严控制预算调整追加,年度预算执行中确需调整追加预算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报批调整。

(二)严格财政收支管理。一是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厉行勤俭节约,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二是抓好过紧日子的执行。在保障乡镇履职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政府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对于乡镇往来款项要建立定期对账清理制度,需要核销的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核销,需要收回的应及时收回,不得长期挂账。三是强化过紧日子的监督。要严格财经纪律、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清晰界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边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优化财政资金的配置结构,确保资金投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三)加强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推进乡镇财政综合运行绩效评价,查找问题不足,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发挥绩效目标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引导约束作用。通过绩效监控发现预算执行中的偏差和漏洞,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健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改革。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投入机制,推进“钱随人走”的海岛乡镇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着眼自身财力状况和人口流动带来的影响情况,按照先易后难的思路,在与常住人口直接成本相关的海岛民生项目上推进改革。坚持量力而行、可持续投入,选择与人口或特定享受对象直接相关、按核定标准执行的运行成本,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发力,使财政资金分配更加精准、公平,全面提升乡镇公共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

(五)落实浙里基财智控应用。将乡镇所有财政资金纳入浙里基财智控应用平台管理,以信息化手段实现对乡镇财政资金的动态监控,打通公共财政治理“最后一公里”。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所有分配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补贴应全部纳入浙里基财智控“一键直达”应用,并按时、有序、精准发放到位。

(六)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程序,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切实遵循“谁采购、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无预算不得采购。明确采购需求设定和履约验收标准,确保政府采购的科学性和完整性。规范采购方式选择,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加强采购验收管理,确保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事项

本轮体制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期限为三年,如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及中央、省调整财政体制,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调整,本体制相应做适当调整。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和具体实施。


附件:1.嵊泗县乡镇专项工作经费明细表

          2.嵊泗县2024—2026年乡镇财政收入目标明细表

附件1

嵊泗县乡镇专项工作经费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名称

专项工作经费

1

菜园镇

300

2

嵊山镇

200

3

洋山镇

200

4

五龙乡

150

5

黄龙乡

150

6

枸杞乡

200

7

花鸟乡

100

合计

1300

附件2

嵊泗县2024—2026年乡镇财政收入目标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乡镇名称

2024年收入目标

2025年收入目标

2026年收入目标

备注

菜园镇

7156

7585

8041


洋山镇

5114

5421

5746


嵊山镇

3189

3380

3583


五龙乡

1597

1693

1795


黄龙乡

1094

1160

1229

不含资源税

枸杞乡

3065

3250

3444


花鸟乡

1911

2025

2147


合计

23126

24514

25985


嵊政发〔2024〕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