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333L/2024-32419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菜园镇 |
生成日期 | 2024-07-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333L/2024-32419
菜园镇
2024-07-0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7-08 17:24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菜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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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化开展“助残服务提升年”和“三服务”活动,助推我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礼岛辅具共享·爱心租”活动。
二、制定依据
根据《关于在菜园镇等乡镇开展康复辅具爱心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嵊残联〔2021〕16 号)文件制定。
三、制定过程
《实施方案》由菜园镇人民政府起草,经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4602.html)、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后制定,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
四、主要内容
进一步满足全镇残疾人、老年人及其他有短期辅助器具需求的群众,能就近就便享受康复辅助器具使用服务。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礼岛辅具共享·爱心租”活动,分别在菜园镇本级和东海社区设立康复辅助器具免费租赁服务点,并以点扩面为基层群众提供就近就便康复服务,实现全镇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全覆盖。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点要落实专人负责辅助器具的租赁使用情况登记,并做好租赁器材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五、适用对象
具有菜园镇户籍或婚嫁菜园镇并长期居住在本镇的。
解读机关:菜园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林芷而
联系方式:0580-5595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