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并组织实施渔业产业发展具体计划。负责全县海洋捕捞、水产养殖、现代渔业示范区等业态产业发展,指导水产品加工、水产品市场、休闲渔业、流通及市场营销工作。负责智慧渔业管理建设工作。负责国内渔船及其装备、设施更新改造,以及减船减人工作。承担国内资源养护补助发放工作。指导渔业科技、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组织指导灾后渔业生产恢复工作。指导县及各乡镇渔业协会工作。承担水产养殖污染防控工作。指导水产技术研究推广、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水产品地理商标和地域品牌建设等工作。负责初级水产品质量监测和安全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