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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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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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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嵊审公告〔2024〕10号:嵊泗县审计局关于嵊泗县融媒体中心主任邵晓玲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4-08-19 09:59

信息来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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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中共嵊泗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嵊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8日至4月10日,对邵晓玲同志担任嵊泗县融媒体中心(以下简称县融媒体中心)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县融媒体中心为中共嵊泗县委宣传部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宣传、广播电视管理、媒体融合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中心内设9个机构,核定事业编制60名,截至2023年底实际在编干部56名,实际在岗干部48名。

二、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邵晓玲同志任职期间,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单位内部管理,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但也发现广告收费制度不完善、广告视频制作收费标准不一、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

(一)广告收费制度不完善,未对长期播放类广告和视频拍摄制作业务收费标准进行规定。

(二)对长期播放类广告和视频拍摄制作业务存在收费标准不一的问题。

(三)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4笔大额支出未经集体决策,2笔大额支出集体决策滞后,3笔大额支出集体决策内容未细化。

(四)2辆公务用车长期闲置,公车运行维护支出存在浪费现象。

(五)宣传品、代金券管理不到位,至少4种物品存在数量短缺、过期问题。

(六)广告经营收入未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直接作其他收入,用于弥补编外人员经费缺口等。

(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90项固定资产已到使用年限且无实物,但未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另有1台大额电子设备损坏未处理。

(八)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2023年8月起发生的12笔公务接待费中有11笔公务接待申请时间晚于就餐时间。

(九)未严格执行公务出差事前审批制度。抽查57笔差旅费中有37笔出差申请时间晚于出差时间,

(十)县广播电视大楼修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预付款超合同约定额度支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县融媒体中心制定出台新《广告收费制度》。将广告、视频收费事项提交中心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加强宣传品管理,并强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制度和工程预付款控制制度等学习。目前,公务用车闲置、广告经营收入未上缴和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等3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仍在整改中。

上述尚在整改中的事项,我局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适时公告。

嵊审公告〔2024〕10号:嵊泗县审计局关于嵊泗县融媒体中心主任邵晓玲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