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关于对县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渔用码头的共享性和使用率方面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注。收到建议后,我局对此十分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梳理相关工作,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加大渔业基础设施投入,加快渔用设施建设。根据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和新中心渔港控制性详细规划,我县新中心渔港已初步形成“南生产、东后勤”的产业布局。南港区方面,新增
南港区泊位11个,主要用于卸货交易;东港区方面,新增东港区码头内外两侧泊位13个,主要用于物资补给。此外,新中心渔港已完成19000平方米的渔用场地和40多间渔用配套用房建设,渔业后勤保障基地等配套设施建设基本完成。
二、加大渔港资源统筹力度,提升渔港管理水平。完成嵊泗县渔业指挥中心建设,提高异地管理服务水平。2024年初成立园区物业管理公司,加强渔港园区陆域部分整治和物业管理,细化码头功能分类。指派专人,重点针对渔具维修、渔网乱堆放、渔船长期停靠泊位码头等现象开展有效管理,提高码头等设施利用率。建立各部门联动巡查机制,重点关注大风等船只集中返港时期,及时发现并协调因争夺码头、物资堆放场地等引发的矛盾。加强县外船只管理,杜绝船只长期霸占码头现象,保障渔民权益。
三、合理利用信息化平台及监控管理。嵊泗渔港已接入浙江省渔船精密智控系统,该系统涵盖监测预警、渔港管理(含渔港进出港管理)、应急管理、执法管理、设备管理及渔业数据等方面,已实现大中型渔船进出港动态监管及进出港报告系统填报100%,并配备有YGX101型渔港监视多元联合感知系统和嵊泗渔港智慧管理平台。新老港区全面覆盖枪球一体监控系统,可实时了解码头的使用情况。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