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环卫机构:
为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现将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嵊泗县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舟发改价格〔2024〕13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各乡镇、环卫机构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的管理,根据非居民生活垃圾超基准量、非居民用户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情况合理调整收费标准,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认知度,确保该工作平稳开展,顺利推进。
附件:《关于嵊泗县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舟发改价格〔2024〕13 号)
嵊发改价格〔2024〕3号(关于贯彻落实我县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通知).pdf
舟发改价格[2024]13号(关于嵊泗县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pdf
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