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嵊泗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象名单公告
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精准性,打造公平公正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根据《嵊泗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10月份嵊泗县应急管理局列入执法检查计划内的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集中公告如下,请相关单位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措施到位,并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执法检查。
一、执法对象
1.嵊泗县嵊山镇前卫制冰厂。
2.嵊泗县东升水产冷冻厂。
3.浙江省舟山凯利水产有限公司。
4.嵊泗县顺达海鲜食品有限公司。
5.嵊泗县华利水产有限责任公司。
二、执法事项
综合类执法事项(14项)
1.对有限空间作业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的监督检查。
2.对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监督检查。
3.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监督检查。
4.对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监督。
5.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监督检查。。
6.对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
7.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8.对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地方人民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的监督检查。
9.对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物资及装备的监督检查。
10.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
11.对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监督检查。
12.对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的监督检查。
13.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14.对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