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30 18:24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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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第三方服务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关于7个《嵊泗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向社会各界征询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现公示如下:
一、决策概况
(一)决策名称
嵊泗县菜园镇、嵊山镇、洋山镇、五龙乡、黄龙乡、枸杞乡、花鸟乡七个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二)决策主体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第三方社会风险评估机构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三、征询内容
为深入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构建乡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总体格局,建立海岛特色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推动嵊泗县各乡镇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组织制定了《嵊泗县菜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嵊泗县嵊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嵊泗县洋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嵊泗县五龙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嵊泗县黄龙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嵊泗县枸杞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嵊泗县花鸟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现特向社会各界征询有关上述决策实施的社会风险和意见、建议。具体的规划内容可在嵊泗县人民政府的官网查询(https://www.shengsi.gov.cn/art/2024/9/19/art_1354788_59050388.html、https://www.shengsi.gov.cn/art/2024/9/19/art_1354788_59050381.html、 https://www.shengsi.gov.cn/art/2024/9/19/art_1354788_59050390.html、https://www.shengsi.gov.cn/art/2024/9/19/art_1354788_59050386.html、https://www.shengsi.gov.cn/art/2024/9/19/art_1354788_59050391.html)。
四、意见、建议征询方式
1.本决策的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止。
2.本次社会风险评估意见征询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
(1)收件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定沈路619号港航国际大厦A座45层,浙江六和(舟山)律师事务所,王九洲律师收。
(2)电子邮箱:593022673@qq.com。
(3)联系电话:0580-2628397。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