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922002643392P/2025-00039
五龙乡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10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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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五龙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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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统计年报(修订版)
目 录
第一部分 五龙乡2024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及其他行政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二部分 五龙乡部门2024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第一部分五龙乡2024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通报批评 | 罚款 | 没收 违法所得 | 没收 非法财物 | 暂扣 许可证件 | 降低 资质等级 | 吊销 许可证件 | 限制开展 生产经营活动 | 责令 停产停业 | 责令 关闭 | 限制 从业 | 行政 拘留 | 其他 行政处罚 | 合计 (宗) | 罚没金额 (万元)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3.“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4.数量计算以处罚类型较重一档为准,如吊销许可证件并处罚款,计为吊销许可证件1宗,所有处罚种类数量之和应与合计相同。
表二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18 | 18 | 0 | 0 |
说明:
1.“受理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受理数量”等于“许可数量”与“不予许可数量”之和,已受理但未办结的请在表格后注明。
表三之一
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宗) |
0 | 0 | 0 |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包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三之二
其他行政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宗) | 行政裁决(宗) | 行政确认(宗) | 行政奖励(宗)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宗) | 合计(宗)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宗数,包括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协议、行政赔偿。
第二部分五龙乡2024行政执法
总体情况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乡2024行政处罚总数为0宗,罚没收入0万元。
本乡2024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本乡2024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乡2024行政许可受理总数为18宗,予以许可18宗。
本乡2024行政许可(含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本乡2024行政许可(含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三、行政强制及其他行政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乡2024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
本乡2024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本乡2024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本乡2024其他行政行为总数为0宗。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注:其他行政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需要注明具体类型,如征收、裁决、确认、奖励、依申请公开、协议、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