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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黄龙乡

  •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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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黄龙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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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黄龙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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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具体指导下,黄龙乡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围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以依法行政为目标,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我乡的重点项目和中心工作的始终,着力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提升干部法治素养、推进内部依法行政、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全力除险保安,以法治政府引领法治社会,营造出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黄龙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持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加强乡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确保党在法治政府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二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突出我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三是成立我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乡主要领导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和司法所主要推动的三级负责模式,将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压实压细,防止工作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

(二)丰富“学思用”方法,大幅提升全体干部法治素养。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及党内法规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观看纪委监察案例视频10余次;利用重要会议节点、机关夜学、干部大讲堂等时机,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自学等方式《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法规6次。二是鼓励全员在编干部考取执法证,丰富干部相关专业领域法律法规知识和素养,目前已有10余人通过执法系统线上培训、模拟测评和考试。三是对各科室进行新法律法规内容和精神的传达和专题法律知识培训,做到涉及自身业务的法律法规全部知晓,在开展工作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行使职权。2024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全乡干部通过率100%。

(三)强化重点抓手,为防范本乡重大行政风险作出有力保障。一是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将合法性审查工作列入乡重点工作,建立起以业务科室录入、党政办主审、司法所和法律顾问协审、分管领导审核的联合审查模式,2024年来共计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本乡相关科室合同25件。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保障法律顾问全链条参与本乡重大行政决策中,提出对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专业意见。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通过跟随式执法监督和案卷查阅评议等方式,对执法不规范问题进行纠正,维护政府依法行政的形象,保障政府公信力。

(四)丰富法治氛围,在全乡营造出“遇事找法”的良好环境。一是增强法治宣传覆盖面。利用各类普法节点、重大节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促进法律知识进机关、进村社、进成校、进民户、进宗教等场地,向群众和企业、重点渔业养殖与新兴业态、老年群体和外来工人常态化针对性进行普法宣传。全年共开展大小型普法宣传活动16次,发放各类宣传册800余册,覆盖面1200余人次。二是优化法律服务水平。精准开展本乡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和法援公证为民宣传,提高识度智能法律机器利用率,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便捷化和精准化。全年共计提供法律咨询和合同意见26次、律师电话连线1次。

(五)全力除险保安,各方力量协同配合共同筑牢法治防线。一是化解矛盾纠纷。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全乡派出所、司法所、劳动保障、渔业口等力量协同配合,坚持“预防为主、排查为先”的原则,推进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全年累计进行矛盾纠纷排查80余次,化解涉及人身损害、劳动争议、不动产继承、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40余起,夯实了社会稳定的根基。二是防范重点对象。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和社区矫正对象的处罚、监管、教育力度和重大节日节点、日常的维稳保障,改正思想认知,防止再犯可能,筑牢社会和谐稳定底线。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法治政府目标任务清单具体问题研究落实方面做得不够,谋划法治建设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强,法治建设的工作亮点不够突出。二是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不明确。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因没有相应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导致一些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行政决策易陷入“法律真空”从而引发行政合法性风险。三是法治意识与能力不足。基层缺乏法治人才,同时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管理和服务中易产生“重业务,轻程序”的现象,难以适应新时代下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与举措

一是“学”字当头。周密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年度学习计划,学思践悟行,将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贯穿于业务工作中去,推进全体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的持续提高。二是“创”字为要。提高谋划法治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多谋划法治建设工作思路,多部署创新亮点,向痛点法治问题“开刀”,提炼优秀工作经验,增强全乡法治建设辨识度和时效性。三是“实”字为准。强化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政务公开等重要法治政府建设抓手,同时以法治政府引领法治社会建设,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遵纪守法良好社会风气,加快推动全面依法治乡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