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0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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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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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洋山石油储运项目一期卸船码头(1#泊位)改扩建工程 | 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洋山石油储运项目一期卸船码头1#泊位 | 洋山申港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 |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对洋山石油储运项目一期工程卸船码头(1#泊位)改扩建,由 10 万吨级升级为 15 万吨级,不涉及新增使用岸线,考虑充分利用现有结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增设 1 座系缆墩、部分系缆设施更换或增设、增加 1 处油气回收装置、部分卸油设备更新及 2000m3疏浚工程等,码头原有工艺管线数量及规格维持不变,1#泊位装卸货种及设计吞吐量不变。 | 本项目在公示期间,环保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包括支持和反对)意见。 |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项目初期雨水及生产废水经管道泵入到库区污水站处理后回用。2、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污染物排放,项目装 船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达标排放。3、注意设备选型,输送泵、空压机及风机等设备应尽量选用低噪声型号,从源头上降低噪声的影响。对输送泵、风机等机泵底座设置减振垫等弹性减振设置。4、建设单位按要求配备应急设备,编制应急预案。5、船舶生活垃圾均委托上海夕阳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理处置,含油废抹布、废机油以及废活性炭依托企业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排放,其环境保护措施是可靠、有效的。 |
2 | 嵊泗县菜园镇马迹新村至小关岙公路新建工程 | 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马关社区南部 | 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嵊泗县菜园镇马迹新村至小关岙公路新建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12000万元 建设地点:舟山市嵊泗县马关社区南部,N4线北侧起点K0+000与现状宫山路相接,南侧终点K0+355.613与现状G526国道桥梁相接;E4线西侧起点K0+000与现状金港路相接,东侧终点K0+894.536与现状G526国道相接。 建设内容:新建道路长1.25公里,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采用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为40km/h,主要包括路基、路面、人行道、排水,以及配套绿化景观、敷设管线7365.5米等,其中南北向路段长0.35公里(包含接路跨海桥梁1座),路基宽16米,东西向路段长0.9公里,路基宽23.5米;改造道路长0.45公里,包括路面铣刨加罩;新建道路附属配套排涝设施,包括箱涵、前池、截洪沟、排水沟等。 用海面积:本项目申请用海面积为0.1339公顷,均为跨海桥梁用海。 岸线利用:拟建跨海桥梁与陆域道路相连,交越岸线长约39.1m,均为人工线。 | 本项目在公示期间,环保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包括支持和反对)意见。 |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对各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隔油池等收集处理设施,废水收集并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或用于新修路面养护。 ②施工材料如砂石料、表土、渣土等堆放场地应设围挡措施,并加篷布覆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 ③桥涵基础施工时,防止施工泥沙流入水体,本评价要求施工方做好围护,防止泥浆泄露,淤积邻近海域;同时选择在低潮位时作为桥梁施工时段,对桩基施工等产生的泥浆,设置沉淀池进行沉淀,进行清理干化后作填方用,泥浆不得随意排入周边水体。 ④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其悬浮物含量大,需建隔油池、沉降池,隔油沉淀后可用车辆冲洗或场地洒水降尘、新路面养护用水。 (2)含油污水控制措施 ①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冲洗的含油少量油污水。 ②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尽量集中于临时施工场地维修点进行,以方便含油污水的收集,收集后的油污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 ③在施工场地及机械维修场所设平流式沉淀池、含油污水由沉淀池收集,经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油类等其他污染物浓度减小,施工结束后将沉淀池覆土掩埋。 (3)生活污水控制措施 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居民,生活污水依托施工附近公共厕所,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关岙村污水处理终端,最终经关岙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二级标准后排放,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防止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影响周边环境。 大气环境 (1)运输扬尘 ①加强运输管理,保证汽车安全、文明行驶。 ②科学选择运输路线,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时间,尽量避免在交通集中区和村庄等敏感区行驶。 ③施工单位施工时,配备洒水设备,定期洒水和清扫,每天洒水4~5次。 ④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粉煤灰采用湿装湿运。土、水泥、石灰等材料运输禁止超载,并盖篷布。 (2)堆场起尘 在施工期,筑路材料的堆放位置对下风向的敏感保护目标产生影响,如遇上大风、雨、雪天气,材料流失也会造成空气污染,采用下列措施避免: ①在选择临时施工场地时,应尽量避开居民区,选择开阔地带,同时减少露天堆放,减少裸露地面,保证一定的含水率,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下风向,距离在100m以上。 ②对露天堆放场地加强管理,必要时用篷布等遮盖,以减少风力扬尘。 (3)施工作业扬尘 作业区路基开挖、路堤填筑等均将产生扰动扬尘、风吹扬尘和逸散尘。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作业过程中应该尽量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施工场地边界搭建临时围挡。 ②施工过程中对主要扬尘点进行连续洒水、限制运输车辆车速、材料运输采用篷布覆盖等。 ③在土方挖掘、平整阶段,运土车辆必须做到净车出场,最大限度减少泥土洒落构成扬尘污染,在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应采用封闭车辆运输,尤其是泥砂等,还需加强对施工阶段的管理,勤洒水,采取覆盖等方式,以减少扬尘的产生。 ④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易产生扬尘的天气应当暂停建筑物拆除等施工作业。 (4)施工机械、车辆尾气 ①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维护,保证施工机械、车辆正常、安全运行。 ②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发挥其最大效率。 声环境 施工噪声对沿线居民的正常生活会造成一定影响,应尽量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尤其应加强对环境敏感区的控制,具体的措施对策建议如下: (1)道路施工噪声影响的对策措施与建议 ①根据有关法规,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落实施工方案有关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打桩作业,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道路沿线村民的影响。 ②对施工机械进行必要的控制,选用高效低噪施工机械,禁止运转不正常、噪声超标的机械设备进场。 ③加强施工人员培训和环保学习,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和保养维修,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在良好条件下运行,减少运行噪声。 ④施工车辆进入村庄时应减速慢行,严禁鸣笛。 ⑤相对固定的施工机械,如电机、风机、空压机等,应力求选择有隔声屏障的地方安置,避开邻近居民点等敏感目标。 ⑥当施工路段距居民区距离小于200m时,为保证居民夜间和午间休息,应在规定时间内禁止施工。 ⑦主动与施工路段附近的单位协商,对施工时间进行调整或采取其他措施,尽量减小施工噪声对工作的干扰。 ⑧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2)声环境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附近路段,禁止午间、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午间、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②噪声敏感建筑物较集中的路段施工,应设置不低于2.5m高的临时施工围挡,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③在敏感保护目标附近施工时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加装减震垫,减少机械噪声对沿线环境的影响,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保养,且避免同一时间段集中使用大量噪声设备。 ④为减少动力式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机械及施工工艺,特别是施工场地挖掘、装载、运输等机械设备作业噪声。要求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⑤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对噪声源强大的作业应放在昼间(10:00~17:00)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做适当调整。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活动声源,要求施工单位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 ⑥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固废 (1)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随地抛洒。 (2)本项目施工建设会残留一定量废弃建材,主要包括废钢筋、包装袋、建筑边角料等。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废弃建材进行分拣,实现废弃建材的综合利用,不可利用部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3)桥涵桩基施工产生钻渣禁止排放海域,设置泥浆池,经沉淀、固化等预处理后回用于路基筑填,在钻孔过程中沉淀池沉淀的泥渣要及时清理,不能回收的部分运往中柱山堆土场。 (4)对泵站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进行收集,如需临时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生态环境 (1)陆域生态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避免干扰、破坏用地范围外的植被。 ②施工过程中,处理好原材料和废弃料的处理,对于运输车辆,应设计好固定的合理路线,将影响减小到最小范围。 ③施工时尽可能不破坏地形、地貌,施工完毕后,尽可能恢复地形地貌。 ④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以防造成水土流失,破坏景观。 ⑤在土方开挖阶段,应具备一定数量的成品防护物,如草席等,在施工期间突然降雨时进行覆盖,防止土壤侵蚀。 ⑥合理安排工期,开挖尽量避开雨季,在土方开挖阶段,应具备一定数量的成品防护物,如草席等,在施工期间突然降雨时进行覆盖,防止土壤侵蚀;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 ⑦风景名胜区施工路段,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并做好《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减少对风景名胜区生态和景观的影响。 (2)海域生态保护措施 ①采用增殖放流等方法进行生态补偿。 ②建设单位应根据海洋生物生长繁殖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将高强度的施工作业尽量避开生物量的高峰期,以减轻工程施工对工程附近海域海洋生物的影响;作业范围严格限制,禁止超范围作业。 ③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队伍的组织和管理,采用先进技术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科学安排作业程序,严禁向周边海域随意排放污染物。 ④施工过程中须密切注意施工区及其周边海域的水质变化,如发现因施工引起水质变化而对周围海域海洋生物产生不良影响,则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可短暂停工。 ⑤避免在雨天、台风天等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施工;尽量选择退潮时及风浪小的时候进行水下施工,减小悬浮泥沙影响范围。 ⑥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等依托当地现有卫生设施,由环卫部门接收处理;加强对泥浆废水的管理,在施工区设置泥浆池等设施,对泥浆水尽可能循环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收集入沉淀池,经沉淀、中和后上清液回用,沉渣经干化后委托专门的渣土公司回收;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机械维修冲洗废水需经过隔油沉砂等预处理后回用,禁止排入周边海域。 (3)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①对沿途各路段可能发生水土流失的程度进行全面分析,以掌握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路段、长度、坡度、土壤性质等情况。 ②土壤侵蚀主要发生在多雨季节,因而合理规划施工期很有必要。施工单位应和气象部门联系,事先掌握施工路段区域降雨时间和特点,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及时掌握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情况,以便在雨前及时将填铺的松土压实用沙袋、废纸皮、稻草或草席等遮盖坡面进行临时应急防护,减缓暴雨对坡面的剧烈冲刷,同时对边坡的临时排水沟进行必要的疏通、整修、减少水土流失。 ③本项目位置在平面区域和近海区域,工程区域地形平坦,基本无深挖段和高填土段,水土流失的影响很小,但项目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区域地形地势情况,减少高路段深挖段工程内容,减小对水土的扰动,尽量减少施工时间,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降低对生态的影响。 ④工程施工时,应在合理位置开挖截水沟,边开挖边修坡,针对不同边坡采取不同的坡面防护,造成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安排行道树及灌木种植,以缩短绿化恢复及景观建设的周期,防止水土流失。 ⑤公路施工时应及时进行路基边坡防护,并做到基本与工程同步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边坡的水土流失;边坡种草防护适用于边坡稳定,坡面冲刷轻微,且宜于草类生长的土质路堤与路堑边坡,用以防止表面水土流失,固结表土,增强路基的稳定性;边坡上已扎根的种草防护,可容许缓流水短时冲刷。 ⑥对于弃土场应尽快清理、整平,可用以复耕的尽快种植作物,如不能复耕,则应选择速生草种或移植草皮,尽快恢复植被,以防止水土流失。 营运期 水环境 路面径流是营运期产生的非经常性污水,非事故状态下,路面径流不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影响,但在汽车保养状况不良、发生故障、出现事故等时,都可能泄露汽油和机油污染路面,在遇到降雨后,雨水经公路泄水道口流入附近海域造成石油类和COD的污染影响,应主要通过交通管理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发生,路政养护人员,一旦发现路面有油污等污染物泄露应加紧清除,防止遇降水而导致污染物质进入周边海域,尤其是发生交通事故情况下,加紧对泄露的大量油污进行处理,避免油污进入周边海域,影响海域水质环境。同时应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理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减少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 大气环境 (1)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严格控制车况,严禁不符合规定、超载车辆上路。 (2)对交通情况进行监管,引导分流控制高峰小时交通量,减少汽车尾气污染。 (3)严格交通管制,预防和杜绝事故发生,防止事故造成车辆滞留及相关的事故污染;加强运输散装物资如水泥、砂石材料及简易包装的化肥、农药等车辆的管理,严格检查,运送上述物品需加盖篷布;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公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 (4)定期清扫和洒水,减少汽车夹带扬尘。 (5)根据工程规划设计,落实道路隔离带和景观绿化规划,合理布置乔、灌、草种植,提高绿化带的防尘、抑噪和美化环境功能,达到景观建设和环保功能的统一。建议结合当地生态建设等规划,在靠近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保护目标附近多种植乔、灌木,既可以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以美化环境、改善路容。 声环境 ①沿线进行规划和片区改造建设时,应根据噪声建筑功能要求和声环境功能要求统一布局、合理规划。城乡规划宜考虑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合理确定功能分区和建设布局,处理好交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有效预防地面交通噪声污染。 ②对沿线因受交通噪声影响的敏感保护目标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根据预测各敏感保护目标均能达到所在功能区的标准要求,但在项目建成后可根据噪声跟踪监测结果,分情况采取降噪措施,有效控制噪声影响,例如采取拆迁、设置隔声门窗、种植隔声绿化带、修建隔声屏障以及采取低噪声路面技术等,使敏感保护目标的声环境始终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同时综合考虑降噪措施的可操作性和降噪设施的经济成本和性价比。 ③临路第一排建筑物应采取平面布置优化、功能调整、功能置换等噪声防治措施。 ④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在通过人口密度较大的村镇路段及学校附近设置减速禁鸣标志,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⑤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保证拟建公路的良好路况,防止因路面破损引起车辆颠簸,造成噪声强度增加。 ⑥对于道路沿线未建的规划建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和《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建议在噪声防护距离内靠近道路第一排应避免规划、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对声环境敏感的建筑。 ⑦结合当地生态建设规划,加强拟建工程征地范围内可绿化地段的绿化工作。对路堤边坡、排水沟边等进行统一的绿化工程设计,公路村庄两侧在可能的情况下营造多层次结构的绿化林带,使之形成立体屏障,加强对交通噪声的阻隔、吸收作用。 固废 (1)在人行道内侧布置垃圾桶,垃圾桶内垃圾和路面均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清运。 (2)加强对公路养护单位和养护工人的管理力度,提高其工作责任心,杜绝将养护垃圾随处倾倒。 (3)在项目建成投运后,对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和擦拭机油用的废抹布,要求运营单位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设置危废暂存间用以储存此类危废,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生态环境 (1)陆域生态保护措施 ①对临时占用土地施工完成后及时土地整平。 ②对工程不可避免所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 ③做好植被补偿与恢复工作,绿化设计要求对环境设施带进行绿化栽植在公路营运2~3年内,公路沿线植被覆盖率应恢复到原有水平。 ④在公路的中央分隔带、边坡等设施区植树或植草绿化,可起到防止水土流失、降尘、降噪及美化环境的作用,同时补偿因公路征地损失的绿地,起到调节沿线带状地区的生态环境作用。 ⑤项目经过耕地集中路段,结合工程技术经济条件采取降低路基、收缩边坡等措施;合理控制弃土场数量,对临时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采取防治水土流失和生态恢复措施,有效减缓生态影响;采用当地适宜物种,避免外来物种入侵,并在设计上尽量使得道路绿化符合景观观赏的需求。 (2)海域生态保护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期,施工作业避让主要经济鱼类和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物资源的繁殖期、迁徙洄游期等关键活动期,优先采用生态友好的工程建设技术、工艺及材料等。 ②制定生态补偿方案,建议在施工结束后一次完成补偿。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在视距不够的路段,应设置警示标志、限速标志等。 (2)施工过程中要保证路面的平整度、粗糙度以及抗滑度适中。 (3)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标准,例如对于护栏应采取加高和加固措施;中央分隔带采用植低矮树种,既起到绿化作用又可遮掩夜间行车时对面车辆的灯光;护栏两侧可设防眩板来遮掩夜间行车时对面车辆的灯光。同时应提高中央带和视线诱导标志的设置,以及照明设施、道路标志、路面标志和警示标志、限速标志或醒目的多条警示标线的设置。 (4)加强邻近地表水体和跨越海域的防撞护栏等结构的强度设计,防止车辆翻入N4线临近地表水体或海域中。 (5)针对跨越水体段,在跨越水体的桥面等水体路段,应配套设置事故应急池,以防止事故发生时泄漏的化学品、油类、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水体。 (6)本项目涉及老桥加固工程,在确保安全和技术可行的前提下,老桥应同步采取加装防撞护栏、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等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6日(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5085458(审批办证中心) 5081762(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联系邮箱:zsstsshb007@163.com
联系地址:嵊泗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四楼)环保窗口
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