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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法治政府建设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2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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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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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嵊泗县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引领,夯实组织基础。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时传达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本局法治建设工作。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局法治建设各业务块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为法治建设业务块责任人,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习近平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等法律和重要论述,共计专题学习7场次。同时组织全局工作人员通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和观看农业专题普法视频、执法人员云宣讲等,共计专题学习6场次,有效提升了全体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严格法治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依托全县联合聘用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审查工作,全年审查合同29份,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在重大决策、合同签订等方面的把关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我局共持有执法证人员25人,因退休、调离注销2人,持证率高达100%,配备法制审核人员2名,占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8%,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三是严格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及时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今年清理失效文件2件,制定出台《嵊泗县关于规范强村公司运行的指导意见》并及时进行报备工作。四是推进行政服务科学高效。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帮助企业对接、解决问题27次。2024年全年办件量行政许可事项59件,其他行政权力事项514件,所有办件0差评。
(三)聚焦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围绕重点对象,推进农业水利行业经营主体法律普法帮扶服务。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为主要对象,开展强农富农惠农政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政策宣传;以水利建设企业为主要对象,开展水利施工安全宣传,利用法制、执法培训进行宣传等。通过法律宣传教育、高素质渔农民培训、法律咨询释疑、行政执法、矛盾纠纷调解等举措,广泛开展服务活动,引导农业水利经营主体自觉依照法律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走访不同对象20余次,举办各类主体培训班6余次,培训人员达300余人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提高村民自觉学法意识,2024年新培育示范户8户并完成备案平台信息采集填报,已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达30户,行政村覆盖率达100%。
二是围绕重点法律,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活动。以宣传《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基础,多次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深入洋山镇、五龙乡、黄龙乡等各乡镇,通过发放宣传彩页、现场介绍犬只管理法规条约,为犬只进行免疫等方式让居民了解文明养犬知识,引导大家定期为爱犬进行防疫、体检,外出时牵绳戴上嘴套,自带纸袋清理粪便等规范养犬行为,受众人群300人,免疫犬只157只。为宣传《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深入农资店、种植户、群众开展各类现场咨询活动,印发《条例》单行本等有关宣传资料,并充分利用“绿剑”执法、送农资下乡等多种形式,宣传《条例》主要内容,推送权威解读。为宣传《浙江省水资源条例》,开展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并开展文明用水、科学管水专题讲座、节约下乡宣传等共开展5场次,参与人数780人次。为宣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通过下发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多角度、多形式宣传解读条例的主要精神实质。全年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9场次,普法受众人次1500余人。
(四)强化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一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绿剑”集中执法行动和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农资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等领域,从投入品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入手,对蔬菜生产、农资经营、畜禽养殖等涉农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检查人员7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家,开展定量监督抽检50个批次,合格率100%。
二是严厉打击水利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结合掌上执法APP,不定期组织开展在建工程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汇同专业机构重点对在建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并将检查意见反馈在建单位。聘请第三方进行每日2次水库巡查,保障水源地安全及卫生,对发现的钓鱼、摸螺、网渔等涉水不文明行为、危险行为进行劝阻教育。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取水监管,实施取水口标准化建设,及时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行动,检查计量设施、实时监测设备运行、标识标牌设置情况。
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工作制度,每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所有案卷均合格。拓宽监督渠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监督渠道的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收到投诉立即行动,争取通过协调解决矛盾,今年通过信息共享渠道解决纠纷1件。依托摄像探头、芯片等信息化设备,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问题线索的全量监测。今年年初在县域范围的动物诊疗场所安装摄像头,并对接管理接口,可实时监督动物诊疗过程,解决诊疗过程取证难问题。对全县13家取水户按规安装取水计量在线监测和标识标牌,实现实时在线监管。协同县公安局对成功免疫的犬只进行芯片注射,录入犬只免疫信息。推动执法从现场执法向智能执法转变。
(五)推进专项行动,依法护农助农。
一是推进“三清一促”专项行动,制定《嵊泗县村级债务管理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合同管理的指导意见》《嵊泗县关于规范强村公司运行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运行,化解村级债务232.96万元,整改村级工程28个、村级合同116个、强村公司问题9个。
二是出台《嵊泗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加大重点帮促村帮扶力度,带动村级产业、基础设施发展,分配省级以上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8个共计3504万元。嵊山镇作为闲置农房盘活重点区块,盘活提升闲置农房105套。大力实施现代海岛“新农人”培育行动,聚焦乡村十路人才助力海岛共富。目前培育现代“新农人”1275人,渔农村实用人才300人,培育农创客75名。选派四级渔农村工作指导员29名,培育省级乡村头雁6名,招引乡村职业经理人1名,加大乡村带富引领。
三是深入推进巡审专项工作。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共富审计、EPC 项目专项审计等工作,及时上交巡视反馈资料14份,落实共富审计整改4个。开展新一轮渔农村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完成9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所属强村公司审计督查。深入开展省厅村级债务试点工作,全面应用债务管理和动态监测模块,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债务动态化管理。认真总结分析村级审计发现的问题,撰写《小微工程拆包行为存风险》案例,入选舟山市内部审计协会“高质量审计成果促进组织完善治理”优秀案例。
(六)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年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2次,年初制定《2024年嵊泗县农业农村局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要点》,年中总结上半年工作情况并对下半年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明方向。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法制审核制度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2024年,主动走进黄龙、枸杞等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具体就和美乡村建设、衔接资金项目安排、低收入农户帮扶等内容,与各位代表进行交流,并进一步解释了相关涉农政策,增加各级基层代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赴各村宣传《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相关工作,听取村代表多方意见建议。自觉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大陆引水、水务改革工作,认真听取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人大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坚持面商沟通、按期答复、高质办结的标准,全年共主办议案、建议6件,积极吸纳人大代表对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多元发展海岛乡村产业等意见建议,切实提升议案办理实效。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涉农涉水法治学习不够深入。对推进乡村改革、依法治水等方面学习不深、钻研不足,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有待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三农”法律法规的宣贯能力有待提升。二是对执法监管的重视度不够。执法人员以完成省市下发的监管任务为目标,缺少主动针对嵊泗县域农业特色形式去开展监督的意识和行动,对一些潜在的涉农涉水问题发现不够及时,未能充分发挥执法监管在预防和解决纠纷、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政务公开中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完善。部分政策解读材料质量不高,实效性不强,不够深入和通俗易懂。
三、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加法治嵊泗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提高工作站位,全局上下要进一步认识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深刻领会法治政府建设对于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关键作用,继续增强依法治理工作的全局观,精心研究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全局工作人员的法治能力培训,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执法业务培训、案例分析研讨等活动,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安排业务骨干分享经验,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管水平和政策解读材料的质量。同时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
(三)坚持服务大局,根据我局业务特点,切实找准服务农户、养殖户、水利企业等重点需求的着力点,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和水平,转变执法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