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922002643296E/2020-27620
机构编制
县公安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21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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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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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公安法制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执法信息化建设应用。指导、监督日常执法活动。审核、指导县局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处罚案件、刑事下行案件等案件的审核。负责收容教育、少年收容教养报批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公安系统普法教育、法制培训、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负责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受理、交办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并依法做好调查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