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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计划总结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21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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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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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县委和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八八战略”为统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深化党的建设,切实履行本单位职能工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嵊泗美好嵊泗”贡献环保力量。
一、2024年工作总结
2024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PM2.5平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排名全省第一;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3%,持续保持全市第一。全县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获评美丽浙江建设工作优秀县。获评“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县,首夺“大禹鼎银鼎”。创成国家级和省级“美丽海湾”。全县环境安全风险平稳可控,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一)加强党的建设,锻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1.突出政治引领,筑牢绝对忠诚思想根基。深化政治机关建设,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政治监督落细落实,充分发挥生态环保督察等工作机制的监督保障作用,全力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和整改工作,坚持党建统领“七张问题清单”工作,推动生态环境重点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工作政治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防范化解重点领域意识形态风险,围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浙江重大时间节点,及时关注网络舆情动态,抓早抓小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聚焦强基固本,建强基层组织战斗堡垒。深入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努力丰富机关文化生活,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和健康有益的志愿服务活动,全面落实干部八小时外“学习+锻炼”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持续深化“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升级开展“干部大讲坛2.0”,提升生态环境专业人才技能水平,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改革提能、服务提质、治理提效提供坚强保障。
3.坚持纠树并举,涵养实干争先勤廉生态。全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组织全局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持续深化清廉生态环保建设,印发《纵深推进清廉生态环保建设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清廉审批、清廉执法等清廉细胞工程建设,制定《行政许可集成改革事项办理流程》优化完善集成改革事项办理流程,建立健全执法全程检查制度,落实执法记录、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规范化流程深化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成果。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深化“四风”问题纠治,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以群众反复投诉、问题突出的噪声信访投诉件为重点,开展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宁静小区建设。
(二)积极推进美丽嵊泗建设
1.迭代深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落实“生态立县”首位战略的“四梁八柱”,常态高效运行县美丽领导小组+专委会+年度重点工作的“1+7+N”工作体系,细化7个专委会组织架构建设和年度重点任务,按季度筹备工作例会,刊发全县生态文明和美丽建设简报6期,协调督促各专委会落实美丽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任务交办,推动生态领域一些“老大难”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
2.深化建设美丽示范样板。一是积极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结合海洋海岛实际,提炼了5种“两山”转化模式和11个典型案例,并完成“两山”创建画册制作。二是扎实做好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双复评工作。针对部分指标调整和支撑材料要求的提升,全面完成了资料收集、整理,并向省厅提交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自评估报告。三是深入推进“811”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建设,完成年度相关任务。
3.高质量落实美丽浙江(舟山)考核任务。一是紧盯关键点全力推进美丽建设任务。制定《美丽嵊泗建设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对纳入综合考核体系的美丽建设5项指标开展定期进度调度。二是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满意度提升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初调,对薄弱环节开展针对性的整改及宣传工作。2024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嵊泗排名全省第38名,位列全市第二。
(三)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积极提升污染天气应对能力,2024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PM2.5平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排名全省第一;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3%,持续保持全市第一。开展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发现涉及侵害群众声环境权益问题13个,解决问题13个,发放整改通知书4份,作出行政处罚4起,处罚金额2万元,有效遏制KTV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完成《嵊泗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2025-2029)》修编和翡翠苑小区“宁静小区”创建工作。
2.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全县10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全县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3.深入推进重点海域治理。强化近岸海域环境治理保护,完成我县沿海涉海环境风险源排查,创成国家级和省级“美丽海湾”。常态化开展“两面一线”污染整治,全县52处滩湾开展巡查保洁共计13202人次,共清理处置海漂垃圾、滩湾垃圾约3817m³。
4.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重点建设用地监管,完成8个甲类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闭环管理。加强污水处理及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安全监管,组织完成洋山、嵊山污水处理厂周边土壤环境调查,督促菜园油库完成土壤环境自行监测、隐患排查和有毒有害排放报告编制。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
5.打好无废城市建设提升战。深入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工作,成功申报10个“无废城市细胞”,超额完成市下达5个“无废城市细胞”任务,通过省、市2023年度“无废城市”建设评估。
6.打好辐射安全精准除险战。完成辖区医疗机构射线装置年度监督性监测工作,开展110kV嵊泗变电工程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任务。
7.推进实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牵头推进全县年度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完成投资9712.2万元。我局完成黄龙、花鸟小微空气质量自动站建设及菜园中学空气自动站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区域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
(1)提升项目服务保障体系。印发《嵊泗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明确各区域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项目提供更加精准的生态环境指导。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印发《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环境行政许可集成改革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许可,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全年共计完成项目环评审批26个,完成排污许可证业务办理30家次,完成辐射许可证办理4家。
(2)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完成2家船舶修理企业、1家建材加工企业、1家油品储运企业、1家塑料加工企业整治提升验收。
(3)推进全省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县创建。制定《嵊泗县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县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五龙乡田岙村通过省级低零碳村试点建设评估。
(4)深化海洋碳汇交易机制。配合市局推进贻贝养殖项目碳汇计量工作,开展贻贝人工养殖项目碳汇核算标准、贻贝人工养殖减排项目方法学开发技术路线研究等课题研究工作,协助完成《舟山市海洋碳汇(蓝碳)开发及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编制工作。舟山市贻贝养殖碳汇项目开发标准体系建设项目被列入2024年省生态环境厅首批生态环境标准试点。
(5)扎实开展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编制完成2023年度嵊泗县温室气体清单总报告以及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分报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温室气体排放量为0.58tCO2当量/万元。
(五)加大生态修复监管力度
1.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开展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线索核查及整改问题“回头看”,对涉及我县的37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必查点位和3个马鞍列岛国家海洋公园生态保护红线遥感监测点位进行再核实、再确认,持续跟踪洋山镇慈恩寺在自然保护地内违法建设问题整改。
2.开展全域生物多样性调查。顺利完成2024年度生物多样性现场调查和传统知识调查,初步掌握嵊泗部分生物类群本底状况,共调查记录各类动植物898种,其中国家二级重点野生保护植物4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5种,均为鸟类。
(六)加强生态环境督察执法和风险防范
1.高质量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问题整改销号。此次督察我县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信访件共5件,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实现“无典型案例、信访件全市最少、无重点件、无重复件、无退办件”目标。
2.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2024年,开展“清废专项执法行动”“净水专项执法行动”、第三方弄虚作假等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70人次,检查企业280家次,共对15家企业立案17起,其中已下发处罚决定书11份,处罚金额共48.7万,没收违法所得14.1547万,不予处罚决定书3份。其中嵊泗县风景名胜区未批先建案例被纳入浙江省2024年第六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引入第三方辅助执法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效能,开展油烟监测、排污许可证专项行动和在线监测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其中油烟监测22家次,检查排污许可证企业16家次,检查污染源在线监测企业10家次。
3.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制定印发全县9个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对辖区内所有风险源企业的隐患排查及整改。2024年7月2日,嵊泗分局联合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应急演练。
4.推进“七张问题清单”工作。向上推送市级问题3个,被纳入第四季度省级问题1个。纳入县级清单库19个,完成省级问题销号1个,市级问题销号6个,县级问题销号24个。
(七)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
1.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开展排污许可“三强化、三提升”行动,完成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全覆盖,完成县内排污许可证质量复核全覆盖。
2.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办理6件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并均已签订赔偿协议,案件办结率达100%,涉及生态损害赔偿金额约4.678293万元,
3.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一是加强企业信息披露监管,强化局科室联动,督促企业及时做好环境信息披露。二是强化环境信用数据应用,助力失信修复,今年已有4家企业主动完成信用修复。三是实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给予容错空间,对于企业首次违法的轻微违法案件不予处罚,通过柔性执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今年共作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3起。
(八)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1.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成黄龙乡和花鸟乡小微空气站建设验收、嵊泗县小洋山区块空气自动站验收和菜园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颗粒物监测设备更换,充分发挥站点作用,为生态环境管理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2.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通过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的三级站环境监测质量飞行考核、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检查。参加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的全市应急演练及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的各类培训。完成溢油应急监测设备配置,并组成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和处置队伍,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演练,通过理论学习和实战练习,提升业务水平能力
(九)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1.做好2024年度例行新闻发布工作。6月28日,召开嵊泗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度嵊泗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完成情况,并就群众关心的问题接受媒体提问。
2.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组织30余对亲子开展环保3D打印、海洋环保科普课程以及DIY环保手绘活动。
3.开展丰富多彩的全国生态日系列宣传活动。生态日当天,在嵊泗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了“瓶中的小森林”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20余对亲子家庭参与了活动。全国生态日期间,在多个社区(村)开展“共建宁静小区 共享和谐社会”“崇尚绿色低碳 共创美好生活”等主题宣传活动。
4.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2024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组织社区30余名居民代表走进嵊泗县绿岛污水处理厂体验污水净化全过程。定期组织开展“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海小青”护海净滩等志愿活动,号召志愿者主动投身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美丽海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5.深化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改革,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充分发挥执法队集中受理的作用,对群众反映的信访件做到认真办理,2024年共处理投诉16起,信访数量比2023年下降23.8%,调处率达100%。
二、2025年工作思路
(一)完成督察问题整改,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1.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共性问题整改,完成省委巡视、审计等涉环保问题整改。开展省委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2.加大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开展“绿盾2025”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推进慈恩寺、插旗岗变电站、花鱼礁养殖场所问题整改。
3.保障全县辐射安全。对全县核技术利用单位和电磁辐射设施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工作,重点落实人民医院和乡镇卫生院风险隐患排查。
(二)统筹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1.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谋划编制《嵊泗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完成全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顶层设计。巩固我县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成果,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评。持续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
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各项举措,重点完成大气治理“三大减排”任务,完善污水管网改造和智慧化管护,督促完成原天成化工地块土壤污染治理工作,攻坚卫星遥感固体废物环境问题点位整改,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等,力争2025年PM2.5平均浓度继续保持全省第一,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中有升,确保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争取创成省级四星级全域“无废城市”。
3.提升国家级“美丽海湾”建设成果。深化“海上环卫”和“两面一线”工作机制,结合嵊泗县数字海洋综合监管平台,进一步提升“两面一线”清洁度。推进海洋“蓝色循环”体系建设,建成运行1个海洋塑料废弃物收集点(小蓝之家),提升海洋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能力。强化入海排污口监管,依托“浙里蓝海”平台,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排污口等重点排污口日常监管。开展美丽海湾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全面掌握“美丽海湾”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确保近岸海域Ⅰ、Ⅱ类海水水质比例稳中向好。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嵊泗全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工作,建立全县生物多样性数据库。
5.开展环保主题宣传教育工作。办好2025年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活动,形成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生活的美好图景。
(三)促进产业与生态融合,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1.保障建设项目落地。运用落实好《嵊泗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加强环境准入管理和生态环境空间源头管控。主动对接,提前介入,全力做好全县重大项目环评“一对一”服务,保障重大项目落地。保障前进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排污权指标。
2.行业污染整治促传统产业绿色升级。聚焦船舶修造、废塑料加工、建材石料、水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污染整治,规范促进嵊泗前进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改扩建。规范设置海蜇加工场所,探索海蜇加工污染防治工艺,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3.牵头生态产业研究发展。制定海钓产业生态化标准,从渔获大小与饵料品种限制、废弃钓具与生活和海漂垃圾的收集处置、船只清洁燃料的使用、钓场的生态系统维护等多个方面进行规范。
(四)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1.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建设。落实美丽嵊泗建设各项制度,包括领导小组季度例会、专委会月度例会和每月信息简报通报制度,推进完善美丽办督察交办制度,充分发挥美丽嵊泗领导小组及美丽办高位统筹和指导督促作用,筑牢嵊泗生态文明建设的“四梁八柱”。在生态安全领域建立完善“两联动、两追究,全覆盖、全流程”工作机制,形成问题防范、发现、整改、倒查的工作闭环。
2.深化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梳理,积极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做到应启动尽启动,推动“损害担责”原则法治化、常态化、规范化。
3.继续推进全县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县计划总投资2.08亿元,完成污水治理项目1个,建筑垃圾项目2个。管网项目1个,生态修复项目8个。
4.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水平。开展“绿剑”“两打”等专项执法行动,结合生态警务建设深化行刑衔接,加强与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合力打击环境违法和犯罪行为。结合低空经济发展实施“低空+治理”无人机赋能执法监管试点,提高执法效能。牵头开展噪声污染和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解决群众关切的生态环保问题。与上海临港新城公安局就小洋山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建立信息互通、联合办案机制,加强联合监管力量。
(五)深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推进全县减污降碳协同试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县及黄沙村、干斜村等低碳村试点评估验收工作。
2.积极推进海洋蓝碳交易。积极配合市局开展贻贝养殖碳汇项目开发标准试点建设,不断推进海洋碳汇生态价值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