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发布时间:2025-01-22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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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为嵊泗县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编制并细化各领域政务公开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等流程和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依托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设子栏目,适时、依法公开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相关信息。2024年累计政务公开20条,包括部门动态5条,通知公告15条;政府信息公开117条,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策文件及解读14条,乡镇部门文件4条,重大决策公开12条,计划总结1条,财政信息2条,审计信息2条,重大民生信息公开32条,教育救助3条,重大项目建设18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领域)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条,部门乡镇信息公开(嵊泗县教育局)25条。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重点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与指导,特别是在处理复杂或敏感信息时的专业判断和沟通技巧方面,以提高应对能力。本年度1月、11月通过电子邮件及信件邮寄方式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2件,均为自然人申请件,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并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等,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丰富公开渠道,加强解读回应,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文件和热点,及时进行解读和回应,增强公众的理解和信任。同时努力将分散在各个部门和领域的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和整合,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中国嵊泗政府门户网站、嵊泗智慧教育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广泛地发布政府信息。其中,政府网站作为主要的信息公开平台,不断优化栏目设置,提升用户体验,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2024年,在嵊泗教育服务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  362条,其中图片信息9条,教育动态19条、学校动态139条、通知公告类195条;政务公开137条;本年度因粉丝数未达到要求,关闭了微信公众号“嵊泗教育发布”。

(五)监督保障

本年度我局设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旨在通过实施有效的政务公开策略和强化监督保障措施,确保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增强政府的服务能力和效率,最终提升工作的满意度。同时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不规范等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7.06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但公开的内容仍然不够全面,公开程度有待提高;公开的形式和渠道相对单一,缺乏互动性和针对性,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的要求;监督机制尚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导致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执行力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标准化流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和标准流程,涵盖信息收集、审核、发布、更新和维护等各个环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二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应用、社交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例如,开发易于使用的在线平台,让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

三是加强培训与教育。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他们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处理公开请求的技能和效率。同时,增强公众的信息素养,使其更好地理解和利用公开的政务信息。

四是强化监督与评估。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