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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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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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嵊泗县住建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累计发布住建领域信息276条,其中招投标三价信息公示175条,住房保障信息40条,工作动态22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1条,议案提案8条,其他信息20条。发布综合执法领域信息33条,其中公共监管信息20条,议案提案答复9条,其他公告动态4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建设领域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综合执法领域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投诉0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机关内设机构政府信息管理,将各栏目的更新内容落实到相关科室;在信息发布的程序上,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对所有拟公开信息进行合规性审查,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及时迁移综合执法领域权责事项清单、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等三个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办公室负责传达,及时更新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经办,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高度重视,抓好落实信息报送,所有信息适时产生、适时审查、适时报送、适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02.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对政务信息分类把握不准确,存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缺乏持续性和公开不及时情况。

2.政策解读的方式还需要更加丰富多样,政策解读还不够规范,信息发布的数量、质量仍然需要提升。

3.各栏目信息公开不均衡。对政务公开政策解读等栏目信息内容较少。涉及我局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和方案的草案主动公开较少。

(二)下一步措施 

1.加强主动公开,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全面梳理住建局的机构信息、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行政监管等基本信息,以及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等重点领域信息,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增加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创新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方式,如采用图文结合、视频解读等多种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提高信息公开的吸引力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4年度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4年7月机构改革,原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入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中数据已包括原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1-8月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