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发布时间:2025-01-22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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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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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253条,其中工作动态27条、通知公告25条,重大决策类信息意见征求1条,部门文件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议案提案各1条。公布环评公示及受理信息26条,审批意见和审批结果52条。公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政府信息共114条,其中行政处罚类信息11条,行政强制信息2条,环境执法检查及双随机抽查信息10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未产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进一步优化内部工作程序,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资料整合、常态化监管,从源头上确保公开实效,提升公开质量。及时公开年度预决算、环评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新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环境保护领域相关信息。扎实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通环评审批办事服务通道,进一步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嵊泗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事项的动态信息和通知公告类信息,突出水、气、土、废整改销号情况、环境项目监管第三方服务询价公告等,完善环境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按要求主动公开2023年度环境质量公报,每季度主动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等内容。及时公开人大、政协关于生态环境领域的议案和提案,主动公开生态环境领域各项应急预案,完善生态环境系统应急管理体系。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信息发布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要求,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对重大决策实行公众意见征集和反馈,通过集约化平台贯通意见征集、反馈一体推进,为决策部门合理制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载体还不够丰富,内容还不足以满足群众对生态环境领域全方位了解。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主动意识和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的力度还不够,缺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

2025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统一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继续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平台,逐步建立同步推送、各有侧重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不断完善重大决策信息预公开、网络舆情回应机制等,不断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政务公开平台。

二是进一步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全面系统梳理区生态环境各类服务信息,依法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按规定对行政事项及时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提升办事群众满意度。

三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渠道。充分整合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等信息公开载体,积极发挥办事大厅的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功能,形成协同推进、互相补充、各有侧重的工作格局。通过整合和优化审批流程,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法治化,强化群众参与、评价和监督,确保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