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山镇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发布时间:2025-01-22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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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嵊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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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镇实际,现公布2024年度嵊山镇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嵊山镇结合工作实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公开公示政府信息,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本年度我镇紧紧围绕加强财政资金公开透明、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效应。本年度我镇在嵊泗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7条,对于征求意见稿及时做好公开及结果反馈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按时办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由分管领导具体指导、监督全镇信息公开工作,所有公开信息由镇办公室主动收集,各业务股室、下属单位按要求上报,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予以公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实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整改和“回头看”,推动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开展,不断提高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紧紧抓住政府门户网站这一重要载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政策、办事指南、工作动态、政民互动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政务消息,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主动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方便群众沟通检举,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不正确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府机关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存在着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注重结果公开,有时忽略了过程公开;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2024年度我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