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922749832167Y/2025-32662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投促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5-02-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2330922749832167Y/2025-32662
县投促中心
2025-02-17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2-17 11:25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投资促进中心、自贸区综合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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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响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强化对产业发展的宏观统筹。进一步激发嵊泗县市场主体活力,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聚焦聚力六大产业,加快落地一批具有引领性、标志性、示范性的重大项目,特制定本政策。
二、实施依据
《嵊泗县促进六大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内外贸双循环发展促进“地瓜经济”提能升级的若干意见》(舟政办发〔2023〕41号)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打造海洋科技创新港塑造舟山发展新优势的若干意见》(舟政办发〔2024〕41号)等为主要依据。
三、主要内容
《嵊泗县促进六大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由支持领域及范围、支持类别及内容和附则三部分组成。
围绕港口、文旅、渔农、工贸、新能源、生态等六大支持领域及范围,制定支持类别及内容,其中包含5个类别、16条支持政策,主要是:
1.支持重大项目落地。包括支持重大项目建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发挥以商招商效应等。
2.支持关键核心技术与产品突破。包括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支持重大技术装备或核心部件实现首台(套、批)突破,奖励新获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的、被评为省级及以上原(良)种场的单位等。
3.支持高水平利用外资。包括对先进制造业项目实际利用外资和一般项目实际利用外资给予奖励。
4.支持产业贸易结算落地。对开展贸易结算业务的,原则上根据有关指标,各区块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5.给予项目要素保障支撑。包括给予企业开办、项目报批、运营许可等审批服务,给予建设指标、交通运输等保障,对项目引进劳动力、县级人才认定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全县范围内的企业、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
五、实施期限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60日后施行,有效期三年。
解读机关:嵊泗县投资促进中心
解读人: 周舒怡
联系方式:(0580)559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