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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

发布时间:2025-02-17 16:14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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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251月,嵊泗县市场监管局累计处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件共计47件,其中投诉案件32件,举报案件15件。涉案争议金额约为1.5136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0.5385万元。

就乡镇分布而言,投诉举报案件数量居前两位的分别为菜园镇23件和嵊山镇22件,五龙乡和枸杞乡各1件,其余乡镇未有投诉举报发生;从渠道来源分析,浙江省民呼我为12315平台交办件24件,全国12315平台受理件23件。

 

乡镇分布

20251

20241

总量同比

菜园镇(件)

23

13

76.92%

嵊山镇(件)

22

1

2100.00%

洋山镇(件)

0

0

-

五龙乡(件)

1

1

-

黄龙乡(件)

0

0

-

枸杞乡(件)

1

0

-

花鸟乡(件)

0

0

-

总量(件)

47

15

213.33%

投诉总量(件)

32

12

166.67%

举报总量(件)

15

3

400.00%

争议金额(万元)

1.5136

1.4795

2.30%

挽回金额(万元)

0.5385

0.1488

261.90%

 

二、投诉情况

20251月,全县共处置市场监管领域消费投诉32件,处置率100%,调解成功率为85.71%。按客体类别分:商品类投诉共24件,服务类8件;按交易类型分:线上网络交易引发的投诉26件,线下交易引发的投诉6件。其中,网络购物引发的纠纷尤为显著,主要问题涉及售后问题15件(包括不履行发货或安装义务10件、不履行三包服务5件)、民宿退订纠纷2件、产品质量3件、不正当有奖销售2件、广告虚假宣传2件、物品掉落造成人身伤害1件、涉嫌食品违法添加1件。

 

三、举报情况

20251月,全县共受理市场监管领域消费举报15件,已办结15件,其中对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立案0件。从违法行为类型看,利用集会对普通商品虚假宣传误导老年人的举报件2件,网络虚假宣传3件,通过反向抹零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1件,某餐饮店未明码标价1件,某牙科诊所无照经营1件,网络销售侵害消费者权益3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4件。

 

四、典型案例

【关于退订房的纠纷】

案件背景:

2025114日,王女士来电反映了一起关于退订房的纠纷。王女士一行8人于2025111日入住嵊泗菜园景海路的某宾馆,共预订了4间房,每间房每日费用为100元,计划入住至115日。11415时左右,因行程变动,王女士一行中有4人提前离店,因此王女士联系宾馆前台,要求退掉两间房,并希望宾馆退还相应的房费。但宾馆方面拒绝了王女士的退房请求,坚持要求王女士支付全部4间房的费用,共计400元。王女士认为宾馆的做法不合理,遂发起投诉,要求工作人员到现场协调处理。

处置过程:

接到王女士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和调解。工作人员首先与王女士进行了详细沟通,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并查看了王女士的入住记录、预订凭证以及退房沟通的相关证据。随后,该局工作人员与宾馆负责人进行了交涉,核实了宾馆的退房政策以及双方在预订时的约定。

在调解过程中,该局工作人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消费者在合理范围内享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同时也应承担因提前解除合同可能产生的合理违约金。宾馆方面则表示,由于王女士一行是提前退房,且宾馆已为其预留了房间,造成了房源空置的损失,因此无法全额退还房费。

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宾馆同意退还两间房的费用,但收取提前退房50%的违约金,即每间房收取50元,两间房共计100元;其余两间房按原价收取费用。王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接受,并对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及时介入和公正调解表示感谢。

 

【关于售后服务的纠纷】

案件背景:

2025110日,谢女士来电反映了一起关于售后服务的纠纷。谢女士居住在湖北省,于2023818日在淘宝平台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晾衣架,支付金额为778元。购买时,商家承诺该晾衣架享有10年的保修服务,并提供了保修单作为凭证。202517日,晾衣架突然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谢女士随即联系商家要求维修,但多次沟通未果,商家未能及时响应维修请求。谢女士对此感到不满,遂向发起投诉,要求协调商家履行保修义务,尽快安排维修。

处置过程:

接到谢女士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专人负责此案。该局工作人员首先与谢女士进行了详细沟通,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核实了相关证据,包括购买凭证、保修单以及谢女士与商家的沟通记录。随后,工作人员联系了涉事商家,向其传达了谢女士的诉求,并要求商家按照保修承诺尽快安排上门维修。

在与商家的沟通中,该局工作人员强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明确指出商家有义务按照保修条款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经过多次协调,商家最终同意尽快安排维修人员上门处理。2025121日,工作人员通过微信与谢女士进行了回访,谢女士表示商家已派维修人员上门,并对晾衣架进行了维修,问题已得到解决。谢女士对县市场监管局的协调工作表示感谢,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