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9220026431818/2025-32668
县审计局
结果公告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2-19 15:22
信息来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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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嵊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5月29日,对嵊泗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3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共计46.81亿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26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55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27亿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1亿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27亿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来源共计7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度,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开展财政工作,财政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本次审计也发现政府投资项目预算不精准、财政事权和支出结算责任划分不清等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
(一)预算编制和财源统筹管理情况。
1.6919.60万元未纳入当年度预算,滞留在专户。
2.政府投资项目预算不精准。县财政局以所有项目整体编制预算,未按每个项目细化预算安排。
3.财政事权和支出结算责任划分不清。县财政局未理清结算各乡镇承担的县级事项资金共计2268.96万元。
4.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合同签订不规范。县财政局等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合同缺乏对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存款利息等内容的约定。
(二)预算支出和绩效管理情况。
1.债券资金1382.19万元滞留在部门未使用。
2.乡镇体制结算财力补助无依据。县财政局给予乡镇财力补助共计2300万元无政策依据。
3.绩效评价整改工作未落实。县财政局6个绩效评估项目35个问题未落实整改措施,未有效监督绩效评价问题整改情况。
(三)PPP项目未列入中长期规划。
(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情况。
1.扶持产业项目发展导向不明显。
2.未按规定申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3.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滞后,预算未细化。
(五)土地储备管理情况。
1.土地委托管护收益未上缴财政。土地出租款留于兴港公司未上缴财政,未纳入预算管理。
2.土地资金核算不规范。包括长期借款余额与财政出借资金不一致、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处理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县财政局将6919.60万元缴入国库,理清与各乡镇资金结算责任,出台制度予以规范,根据市公款竞争性存放协议模板签订2024 年度第二期公款竞争性存放协议;规范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方案,根据实际制定财政分成比例;将PPP支出责任纳入2024-2028年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将2024年度完成的 7 个绩效评价报告结果反馈给各单位,细化2024年度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并已发文。县资规局已完成借款资金核对并完成调账,理清往来款挂账原因。目前,政府投资项目预算不精准、债券资金滞留在部门未使用等9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仍在整改中。
上述尚在整改中的事项,我局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适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