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综合管理丨嵊泗县泗礁岛货运码头堆场配套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拟对嵊泗县交通运输局提出的嵊泗县泗礁岛货运码头堆场配套工程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5年2月20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88877514 邮编:310007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 电话:0580-2600175 邮编:316021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嵊泗县菜园镇奇观路1号 电话:0557-701397 邮编:202450
项目名称 | 用海单位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用海期限 |
嵊泗县泗礁岛货运码头堆场配套工程 |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 嵊泗县泗礁山岛西南侧 | 交通运输用海—— 港口用海 | 填海造地——建设填海造地 | 0.4313公顷 | 28年 |
附位置图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