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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514

发布时间:2025-02-20 16:21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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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13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嵊泗县菜园镇东市街22号五楼

联系方式:5081176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类型

不动产坐落(名称)

宗地/

宗海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4

张雪君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嵊泗县黄龙乡南港村南四弄27号

330922201200JC00801F00010001

102.82/143.93

农村宅基地/住宅

公告单位: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