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研究决定:
金瑜任县行政学校副校长,县社会主义学校副校长(兼),免去其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郁湘萍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叶佳妮任县科技创新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龙泽任县洋山开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斌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袁贞贞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
周峥杰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
褚银杰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嵊泗县委员会专职副会长;
郦大力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
刘湘衡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郑哲任县教育局副局长(挂职);
陈炎飞任县财政局副局长(挂职);
洪浩迪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挂职);
陈小波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挂职);
潘丽莎任县水产养殖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炳辉任嵊泗风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文彪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皇华的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忠键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梦迪的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姜杰的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李娜的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嵊泗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1日
嵊政干〔2025〕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