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00264327XK/2025-32806

  •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 组配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嵊泗县财政局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提前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8 15:55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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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嵊泗县财政局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嵊泗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嵊财农〔2024〕27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0号)文件,现将2025年度提前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93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支出时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实行动态监控,专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请你们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资金,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早出成效、按期完工。


附件:嵊财农〔2025〕6号 嵊泗县财政局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提前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嵊泗县财政局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