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县科技创新引导、技术促进产业发展等政策的起草、拟订。负责全县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支柱产业科技发展规划、县级科技管理办法的制定。负责县级科技专项经费分配方案的编制,组织全县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会同县财政等部门进行科技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组织国家、省、市各类科技项目推荐、申报。负责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研究院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的培育和申报。管理科技成果、技术合同、技术市场等工作。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负责跨部门科技合作的管理和协调,指导开展全县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工作。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科技档案、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等工作。指导科技研究机构、科研中介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活动。协调、组织全县科技进步考核、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负责科学普及、科技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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