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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3日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3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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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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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枸杞岛向东野酒店建设工程

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枸杞乡乌沙加油站旁

嵊泗县飞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新建4层酒店一栋,总建筑面积1774.6平方米

本项目在公示期间,环保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包括支持和反对)意见。

企业对上报审批的环评报告内容负责,并在项目建设、营运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和贵局审查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积极履行环保义务,确保各类污染物按要求达标排放。我单位将积极配合环保评估和验收工作,尽快完成环保审批相关程序。如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出现环境纠纷,我单位将立消除污染,处理好关系,并承担相关责任。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餐厅含油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选用低噪声设备,消防水泵等设备设独立机房,对门窗采用隔声处理,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管理及绿化。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由专用餐厨垃圾收集桶和废油脂收集桶收集后由枸杞乡政府安排专车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533日至2025310日(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5085458(审批办证中心) 5081762(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联系邮箱:zsstsshb007@163.com

联系地址:嵊泗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四楼)环保窗口

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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