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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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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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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嵊审公告〔2025〕10号:嵊泗县公共投资项目价款结算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5-03-06 08:42

信息来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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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嵊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3月18日至7月20日对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发展和改革局3个监管部门,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嵊泗县嵊山镇人民政府、嵊泗县五龙乡人民政府、嵊泗黄龙乡人民政府、嵊泗枸杞乡人民政府和嵊泗县盛丰海洋投资有限公司、嵊泗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及嵊泗县交通运输局等6个乡镇2个国企1个部门投资建设的2021年至2023年完成结算审核的项目以及截至2024年2月底未按规定完成结算审核的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嵊泗县公共投资项目建设列入县年度投资计划,经县人大审议通过后实施,建设单位按照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开展投资建设,其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后形成竣工结算文件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组织结算审核;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后形成竣工结算文件,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中介机构结算审核(国有企业委托建设管理项目由县国资办组织结算审核)。2021年至2023年,全县共完成投资项目价款结算审核373个,涉及投资资金265725.08万元。其中,县财政局共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302个,共计金额128145.22万元,国有企业完成国企投资项目结算审核71个,共计金额137579.86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较好地履行相应监督和管理职责,有序推进我县公共投资项目结算管理工作。一是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完善。2022年县财政局进一步加大工程结算审核管理力度,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入围6家工程造价审核单位,进一步加强了我县结算管理技术力量,降低了结算审核成本。二是结算审核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委办、县府办联合印发《嵊泗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县府办印发《嵊泗县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县国资委印发《关于县属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委托管理的指导意见》,县财政局制定了结算审核考核办法和审核任务分配管理办法,为加强结算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建设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能力进一步提高。建设单位能够按照自身职责履行合同签订、现场变更、工程签证、档案整理等相关工作,基本满足我县对工程结算管理过程要求。本次调查也发现,公共投资项目结算审核组织管理机制不健全、工程投资变更程序不合规、超控制价签订设计勘察服务合同、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多结工程款、工程保证金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三、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

(一)结算审核组织管理方面问题

1.公共投资项目结算审核组织管理机制不健全。

(1)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监管缺位。

(2)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组织审核制度管理不规范。

2.投资变更备案审批未建立“办事指南”。经对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至2023年公共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档案调查发现,投资变更备案管理无内控管理制度,内部程序较为随意。

3.工程建设结算管理制度未健全。本次专项审计调查涵盖9个建设单位,调查发现洋山镇、嵊山镇、五龙乡、枸杞乡、海投公司、交投公司等6家单位未建立工程建设结算管理专项制度及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制度。

(二)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方面问题。

1.黄龙乡、五龙乡结算管理不严谨,多结工程款38.61万元。

2.建设单位变更结算审核不严,虚增造价未核减。

(三)建设合同签订和执行方面问题

1.县交通运输局投资建设嵊泗小菜园交通码头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项目超控制价签订勘察设计服务合同,损失浪费48.05万元。

2.五龙乡建设的嵊泗县五龙乡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合同未按合同约定结算,超标准结算设计费9.6万元。

3.菜园金平黄泥坎排水管网一期工程监理未按合同约定结算,多付监理费4.9万元。

4.原农垦公司(现并入海投公司)建设的马关风情小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项目暂列金支付程序不到位。

5.工程延期违约管理不到位。

6.未按规定约定违约条款,违约责任难以量化。抽查县交通运输局5个项目中,发现存在11个建设合同未按规定约定违约责任条款。

7.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条款签订施工合同。

8.洋山镇新建宿舍楼工程未按规定明确预付款扣回方式,100万元预付款长时间被占用。

(四)工程价款结算审核方面问题

1.2022年嵊山镇城镇危旧房解危及旧改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多结工程款32.60万元。

2.黄龙乡实施的黄龙乡沿海公路峙大线提升改造工程违反招标文件报价规定计费,多结税金5.14万元。

3.竣工图编制管理不规范。

4.现场签证管理不规范。

5.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程序不规范。

(五)相关政策制度执行方面问题

1.工程保证金制度执行不到位。(1)8家单位116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收缴履约保证金;(2)7家单位23个项目未及时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涉及金额113.42万元;(3)8家单位128个项目未设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农民工工资政策执行不到位。(1)8家单位90个项目未开设“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2)5家单位26个项目未按规定比例拨付工资性进度款。

3.8家单位79个项目预付款支付管理不到位,涉及金额526.46万元。

4.5家单位5个项目超标准设置暂列金额。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县财政局等各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对照问题逐条梳理,落实整改措施。目前,县发展和改革局上线“嵊泗县有效投资e本账后评价平台”;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嵊泗县嵊山镇人民政府、嵊泗县五龙乡人民政府、嵊泗枸杞乡人民政府和嵊泗县盛丰海洋投资有限公司、嵊泗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等6家建设单位出台专项结算制度;嵊泗县交通运输局、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嵊泗县嵊山镇人民政府、嵊泗县黄龙乡人民政府、嵊泗县五龙乡人民政府等5家建设单位共挽回损失138.9万元;县财政局、县国资办正在推进整改中。

上述尚在整改中的事项,我局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适时公告。

(嵊审公告〔2025〕10号)嵊泗县公共投资项目价款结算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