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2 08:19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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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25年4月份,嵊泗县市场监管局累计处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件共计53件,其中投诉案件37件,举报案件16件。涉案争议金额约为1.8855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0.8217万元。
就乡镇分布而言,投诉举报案件数量居前四位的分别为菜园镇31件、嵊山镇13件、枸杞乡5件、五龙乡4件,其余乡镇未有投诉举报发生;从渠道来源分析,浙江省民呼我为12345平台交办件38件,全国12315平台受理件15件。
乡镇分布 | 2025年4月 | 2024年4月 | 总量同比 |
菜园镇(件) | 31 | 29 | 6.90% |
嵊山镇(件) | 13 | 5 | 160.00% |
洋山镇(件) | 0 | 1 | -100.00% |
五龙乡(件) | 4 | 8 | -50.00% |
黄龙乡(件) | 0 | 0 | - |
枸杞乡(件) | 5 | 9 | -44.44% |
花鸟乡(件) | 0 | 2 | -100.00% |
总量(件) | 53 | 54 | -1.85% |
投诉总量(件) | 37 | 39 | -5.13% |
举报总量(件) | 16 | 15 | 6.67% |
争议金额(万元) | 1.8855 | 0.7008 | -59.44% |
挽回金额(万元) | 0.8217 | 0.6972 | -69.58% |
二、投诉情况
2025年4月份,全县共处置市场监管领域消费投诉37件,处置率100%,调解成功率为75.86%。按客体类别分:商品类投诉共15件,服务类22件;按交易类型分:线上网络交易引发投诉24件,线下交易引发的投诉13件。其中,网络交易引发的问题包括:民宿退订纠纷13件、售后问题9件、虚假宣传1件、网络游戏账号纠纷1件;线下实体店交易引发的问题包括:食品安全9件、收费纠纷2件、煤气瓶保养纠纷1件、定金退还纠纷1件。
三、举报情况
2025年4月份,全县共受理市场监管领域消费举报16件,已办结13件,其中举报事项不实6件、责令改正5件、情节轻微不予处罚1件、不予受理1件。从举报违法情节看,侵害消费者权益4件、虚假宣传4件、食品违法行为3件,质量违法、计量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和无照经营各2件,违反登记管理1件。
四、典型案例
【关于计量违法的举报】
案件简介:
2025年4月5日,嵊泗县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当地三家大型超市在销售散装鸡蛋时,将鸡蛋与塑料托板(重量约100克/个)一同称重计价,但仅以单个鸡蛋(约65克)的重量抵扣托板重量,导致消费者实际获取的鸡蛋净重不足,涉嫌缺斤少两。经核查,三家超市均存在类似行为,构成计量违法。
处理过程
县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涉事超市进行突击检查,使用标准砝码检测电子计价秤,确认秤具未作弊,但发现称重时未扣除托板重量。同时发现工作人员在称重时未主动告知消费者托板计入总重,仅口头解释“用一个鸡蛋抵消托板重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商家使用未扣除包装物重量的计价方式,导致商品实际净含量不足,属于“贸易结算中克扣商品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条,商家未明示托板重量并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该三家超市认识到该现象后,立即予以整改,对销售整板鸡蛋时去每板去除2个鸡蛋为标准予以抵消找板重量。2025年4月16日,本局对些情况进行再次回查,该三家超市均整改完毕。有鉴于三家超市立即予以整改,无违法故意,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案例启示:
商家责任:完善内部计量管理制度,定期校准器具,规范称重流程,明示包装物重量。
监管建议:开展专项检查,推广“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违法商家实施联合惩戒。
消费者提示:购物时注意观察称重过程,发现“未去皮”等异常情况可当场拒付或拨打12315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