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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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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民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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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嵊泗县教育局夯实教育督导工作助推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5-05-16 09:49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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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创促建,高质量通过国家“优均”县教育部督导评估实地核查

1.认真落实省级评估问题整改工作

高度重视省级实地评估反馈的问题清单,结合2023年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国家评估认定实地核查省级反馈会精神,多次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议,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整改任务,并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学校进行重点指导和督导,确保相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2024年,重点聚焦创建工作任务,牢牢把握“重硬件更重软件、重指标合格更重群众满意度、重数量更重质量”三条工作原则,县级层面和各义务教育段学校真正落实“宣传认识再提高,规范办学再落实,五育并举再重视,文化建设再深入,材料梳理再精准”创建工作目标要求,创建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

2.真正把创建工作重心落实到提升办学质量上来

充分认识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是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发展的前提,是满足和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期盼的根本途径,是地方教育发展和学校自身发展的根本象征。2024年,主要做好了三方面工作:一是推动全域现代化学校创建。引导学校对标省现代化学校评估指标体系,树立科学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强化办学章程、办学规划、文化建设、课程建设。二是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将实现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生自由全面发展作为办学的最高目标,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充分重视劳动教育、体艺教育、心理健康、创新和综合实践教育,五育并举、五育融合从口号和目标逐步成为现实。三是努力丰富办学内涵。深度驱动县域义务教育学校以深化课程改革、评价改革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学校特色和品牌创建,创新教的方式和学的方式,健全学校教育质量评价和监控体系,切实提升办学质量水平。

3.全力以赴做好各项迎评工作

一是把迎评工作作为局重中之重工作加以推进和落实,主要是落实各方迎评工作职责和责任,切实做到全局上下协同、联动,确保各项迎评工作无缝对接。二是着力提升义务教育段学校“格局变高、理念变新、内涵变实、环境变美、成效变强”的内涵办学要求,着力提升校长的执行力、创造力、宣传力,有效讲好学校特色故事。三是进一步完善县、校两级创建工作台账,根据2023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国家评估认定实地核查省级反馈会和创建指标修订精神,进一步突出教育质量指标佐证材料质量,并于2024年6月高质量通过教育部网评,于2024年9月顺利通过教育部督导评估实地核查。

二、先行先试,高质量落实两项省级试点工作各项任务

1.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试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省教育厅印发《关于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25号),确定3个设区市、12个县(市、 区)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试点工作,嵊泗县作为舟山市试点县区名列其中。我们主要做好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组织发动。接到试点工作任务后,在加强宣传教育、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要求、安排试点学校基础上,及时印发《嵊泗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嵊政教督办〔2024〕1号)、《关于做好嵊泗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省级试点工作的通知》(嵊政教督办〔2024〕2号),并确定菜园一小、洋山学校、马关小学、县中心幼儿园为试点学校,明确落实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要求。

二是有效实施。在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评估指标责任分解的基础上,组建了县级层面较高水平的综合督导评估队伍,并开展了相关督导评估业务培训。目前已完成了4所试点学校实地督导评估工作,并将督导评估成绩作公布,与学校和校长奖惩紧密挂钩。

三是总结提升。教育督导部门将于10月份向试点学校下达督导评估报告,并适时向被评估的校(园)长或继任者及所在学校(幼儿园)反馈评估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在完成省级试点工作各项任务基础上,全面形成试点工作报告及时报送省教育厅,重点将围绕试点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内容。

2.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监测试点工作得到全面展开

2024年8月1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教办规〔2024〕10 号 ),确定各设区市推荐确定1个县作为试点县,并完成2024年《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监测试点工作,嵊泗县作为舟山市试点县区名列其中。

开展《浙江省标准化学校》监测工作旨在精准动态掌握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情况及发展变化,诊断存在的短板,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成果,服务于教育行政部门,有效促进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目前,我局已制订试点工作方案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监测试点工作责任分解》,主要做好了三方面工作:一是精心布置试点工作各项任务要求,二是要求各义务教育段学校于9月30日前完成指标自评工作,并对存在问题指标(即不达标指标)提出整改落实意见,三是10月15日前完成局各业务科室审核工作,着重对各学校问题指标提出年度整改落实规划,力争县域各义务教育段学校各项指标全部达标,真正确保高质量完成监测试点工作。

三、创新督学,进一步促进学校规范健康发展

1.全面落实“双减”工作

认真落实教育督导关于“双减”工作“一号工程”的通知精神,着眼于推动中小学完善立德树人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于今年5月份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双减”工作专项督查,通过听取学校自查工作汇报,召开教职工、学生代表座谈会,查阅相关工作台账资料等方式着重聚焦学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提高作业设计和课后服务水平,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等工作,确保“双减”工作有效落地,并积极参与省市“双减”优秀实践案例征集。

2.积极开展综合督导工作

不断完善发展性评价工作指标,结合学年办学水平考核工作,对县域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一年一次的综合督导,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与学校评优评先挂钩,进一步推进了学校内部管理机制的改革与创新。综合督导以发展指标为核心,引领学校加强党建、管理和队伍提升,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以重点项目为抓手,立足学校办学思想和实际,实施一校一品,推进短板改进,扬长补短,不断促进学校办学内涵发展。

3.深入推进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今年责任区督学工作重点开展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守牢安全底线”为主题的“责任督学进校园”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个方面共59个观测指标,重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校园安全(含食品安全)、“双减”、心理健康、防欺凌防暴力、运动与体质、信息化、城乡一体化、师德师风等方面;幼儿园4个方面共25个观测指标,重点包括幼儿园基本情况、校园安全、活动与发展、师德师风等方面。通过责任督学进校园的全面督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的底线要求得到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巩固。同时,认真抓好“嵊泗县教育督导网络管理平台”的使用与管理,进一步落实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和专项督导工作要求,提高了工作实效,教育部“责任督学进校园”平台和省厅“浙里督学”平台也得到了有效运用。

四、落实考评,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实省教育业绩考核。认真落实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工作各项要求。为充分发挥考核指标的导向性、针对性作用,提高工作实效,专门组织召开三次会议:年初任务指标分解会议,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年中考核指标预评估会议,旨在通过预评估使得指标责任科室能及早发现问题和困难,及早调整工作策略,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从而确保年底考核工作的质量。预评估后工作跟进会议,通过预评估情况汇总,发现问题和困难,寻求解决办法与途径,进一步促进县域各项教育事业健康、高效发展。二是重点做好县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县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教育工作公众满意度调查等各项工作。据目前了解情况,2024年县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县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均获A等,教育工作公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三是压实政府落实教育发展责任。根据《嵊泗县尊师重教优秀乡镇认定办法》,及时下发文件落实2024年度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评价专项督导工作要求,督促各乡镇政府切实履行好教育职责,真正达到以迎评促整改、促发展,切实提高教育政策落实和教育高质量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