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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食品安全: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5-05-28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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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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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嵊泗县内抽检发现1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嵊泗县菜园镇小李水果店销售的杨梅

(一)抽检基本情况

嵊泗县菜园镇小李水果店销售的杨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嵊泗县菜园镇小李水果店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提出复检。

不合格项目说明: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80倍,可用于饮料、果汁、冰激凌、糕点、蜜饯等食品。人体不吸收甜蜜素,几乎全部原样从粪便排除。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建议日容许摄入量(ADI)为0-11mg/kg bw。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中的规定,甜蜜素不得在新鲜水果中使用。杨梅中检出甜蜜素的可能原因是个别生产经营者为了增加甜度改善口味而超范围使用了该添加剂。

(二)风险防控情况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05月19日向嵊泗县菜园镇小李水果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抽检不合格的杨梅。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