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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嵊泗县2025 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8 10:26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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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精神,合力推进托育教育一体化工作,做好典型经验的提炼和推广,现就做好我县2025 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律守护学前共筑美好童年 托育教育一体成长之路共育

二、活动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至 6 月 20 日

三、宣传内容。根据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相关要求,2025 年我县学前教育宣传月要紧扣活动主题,重点围绕《学前教育法》和相关托育政策宣传、典型案例征集等,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月活动。

四、活动安排

(一)《学前教育法》宣传推广县教育局在城区主要路段公交车站点宣传屏、幼儿园显眼处、政府办公大楼等区域投放学前教育宣传月海报,向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主要内容及相关托育政策宣传。各幼儿园要积极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号或其他媒体,面向家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指导,形成全社会支持幼儿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典型经验征集活动1.依托我县“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创建工作,继续深化幼儿教育改革措施,提炼总结县域健全投入、师资培养等方面保障机制推进情况,形成县域典型经验案例。2.依托我县“省托育教育一体化改革试点”改革工作,向各幼儿园征集托育教育一体化创新措施和成效的文章和照片,提炼形成海岛托幼一体化普惠新样态的嵊泗实践经验。3.各幼儿园就贯彻《学前教育法》精神,在园级层面、教师和家长中开展学法体会征集活动,聚焦日常工作、生活和与孩子的相处点滴,对学前教育法的感悟和体会。托幼一体化幼儿园要积极显示本园托育特色,宣传属地化托育政策,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政策解读及线上线下咨询。上述 2、3 项征集作品要求如下:(1)视频作品横、竖屏皆可,竖屏视频尺寸为 9:16,时长不超过3 分钟;横屏视频尺寸为 16:9,时长不超过 5 分钟。两类视频格式为MP4,分辨率不低于 720P。(2)视频开头应标有“2025 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学前有法善育有规”。视频题目自拟,应配音讲解或附文字材料说明。视频内容涉及幼儿肖像的,务必取得家长同意。(3)文章字数控制在 1500 字内,配图各2-3 张,题目自拟,保证数据、案例的真实性,避免虚构或夸大事实。

五、工作要求

(一)部署落实。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学前教育法对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重要意义,结合园本实际,围绕宣传月活动主题,制定宣传月方案、准备宣传材料,精心部署安排,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学前教育良好氛围。

(二)加强宣传。各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公众号及其他媒介,拓宽宣传思路,凸显个体学习《学前教育法》心得体会,找准宣传切口,避免空洞说教。

(三)形成合力。县教育局联合卫建、妇联等部门,指导幼儿园开展家长讲座、亲子游戏、主题开放日等活动,及时总结交流活动过程及收获,通过文字材料、表格、图片或视频等形式梳理宣传月活动成果。把握宣传方向和节奏,防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宣传月打车开展商业宣传和活动。

(四)总结经验。各幼儿园在时间节点内报送相关材料,于6 月 20 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方案和总结上报县教育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