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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重大民生信息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5-07 16:29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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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做好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要求和《嵊泗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嵊泗县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对象
202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即至2025年8月31日止满6周岁),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当年小学毕业生。年满6周岁的嵊泗户籍入学对象,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监护人向户籍学校提出申请,报教育局教育科备案,9月1日注册后不得办理缓学手续。
二、招生对象
(一)本县户籍的入学对象。户籍以户口本为准,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
(二)在本县范围内居住,已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入学对象,《浙江省居住证》申领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0日。
三、招生范围
(一)县初级中学
1.本县户籍:菜园镇(其中基湖、高场湾的学生可以选择到临近的海星中学就读)、嵊山镇。
2.非本县户籍:居住地为菜园镇主城区及嵊山镇的随迁子女。居住地为菜园镇主城区的,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现在本县主城区居住并已满一年及以上证明。
(二)海星中学
1.本县户籍:洋山镇、五龙乡、黄龙乡、枸杞乡、花鸟乡。
2.非本县户籍:居住地为非菜园镇主城区与除嵊山镇外其它乡镇的随迁子女。
(三)菜园一小
本县户籍:东海社区全部,沙河社区所属的横山园、南馨山庄、海韵公寓、沁雅园、盐务弄、金碧弄、邮盘弄、爱洁弄、高阜弄、声波弄、茭白坑弄、乔迁弄、丰渔弄、文舞弄单号、海滨路单号。
(四)菜园三小
本县户籍:海滨社区全部(翡翠苑、兴海园和海滨小区的学生可以选择一小或三小),菜圃社区全部,沙河社区部分(除一小招生区域以外),青沙,基湖,高场湾,绿华,金平,马关,五龙籍,花鸟籍,黄龙籍学生。
(五)菜园一小、菜园三小量化积分入学
1.本县非城区户籍:本县非城区户籍的入学对象申请就读一小、三小,于5月16日—5月30日在网上登记报名,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嵊泗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嵊泗县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嵊教〔2022〕112号)进行审核赋分。符合条件的入学对象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对就近原则,按积分高低统筹安排到尚有空余学额(不超过标准学额,以下视同)的学校就读。
2.非本县户籍:在本县范围内居住,已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并纳入嵊泗县居住证量化管理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一小、三小,于4月1日-4月20日向办证中心教育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积分,取得积分后于5月16日-5月30日在网上登记报名,由教育局根据积分高低审核确定入学资格,核对网上报名名单,依据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尚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
(六)菜园二小
非本县户籍:居住地为菜园镇的随迁子女。
(七)外围小学
1.本县户籍:以乡镇为单位由学校负责报名。
2.非本县户籍:居住地为非菜园镇的随迁子女。
四、招生办法
招生流程:办证中心教育服务窗口积分(外县户籍申请就读一小、三小)—网上报名登记—各校初审—审核未通过短信通知再次网上报名登记—通过后教育局复审—通过后网上报名系统录取—各校通知开学报到。
(一)办证中心教育服务窗口积分
本县范围内居住,已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并纳入嵊泗县居住证量化管理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一小、三小,于4月1日-4月20日向办证中心教育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积分并取得积分,积分办法详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时间
起始年级,报名登记时间小学5月16日—5月30日;初中5月17日—5月31日。非起始年级,即其它义教年级需申请转学的,报名登记时间6月10日—6月20日。
网上预报名系统在正式报名登记前一周启用,系统开放时间上午8:00—18:00。
2.报名登记途径
(1)手机登录“浙里办APP”——左上角定位到“嵊泗”——搜索框输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搜索——点在线办理;
(2)电脑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或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访问。
具体“网上报名登记指南”通过“嵊泗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3.注意事项
登记报名时请认真对照招生范围选择报名类别,并上传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等照片,照片要求完整、清晰,具体参照“网上报名登记指南”。本县非城区户籍的入学对象申请就读一小、三小,积分办法详见附件2。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招生咨询电话联系教育局教育科和相关学校。
(三)现场登记报名
1.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报名的起始年级入学对象,各学校要积极主动联系,做好沟通服务工作,并于现场指导家长完成网上登记报名。小学和初中登记报名须于6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完成。
2.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的非起始年级,即其它义教年级需申请转学的对象,分别于7月7日、8月8日到县教育局教育科511室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小学阶段学校应在5月10日前按学区户籍以当地政府的名义给每个适龄的学区户籍入学新生的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与网上登记报名培训工作,积极回应家长与社会的关切,正确引导家长对子女就学的意愿和要求。政策宣传要把握好重点,对象要精准,内容要通俗。注意宣传方式,利用资源进行多元推送,让更多人了解并掌握招生政策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如遇网络问题造成网上报名系统不能使用时,各学校要做好解释工作及启动应急预案。
(三)严禁学校擅自违规招生(主要包括招收区域外的或不符合年龄要求、不符合就学准入条件和擅自超出计划等),严禁以借读、学籍挂靠、无学籍跟读等形式接收学生就读。如有违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嵊泗县居住证量化管理计分标准
2.嵊泗县非城区户籍就读城区小学量化管理办法
3.2025年秋季嵊泗县中小学起始年级预报名表
4.嵊泗县义务教育学生免予暂缓入学登记表
5.九年制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6.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日程表
7.招生咨询电话
嵊泗县教育局
2025年3月27日
附件1:
嵊泗县居住证量化管理计分标准
指标项 | 最高分 | 赋分标准 | |
年龄 | 20分 | 年龄在55周岁(含)至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1分,最高限20分。 | |
文化程度 | 10分 | 1.本科学历及以上,得10分。 | 计分 |
2.大专(高职)学历,得8分。 | |||
3.高中(中职)及以下学历,得5分。 | |||
职业技能 | 10分 |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或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0分。 | 计分 |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三级、或获得初级职称,得8分。 | |||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级、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四级,得5分。 | |||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五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五级、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得3分。 | |||
缴纳社保 | 30分 | 在本省范围内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每个月得0.5分,最高限30分。 | |
居住时间 | 30分 | 在本省范围累计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每满1个月得0.25分,最高限30分。 | |
就职就业 | 5分 | 与本县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持有本县工商营业执照,连续1年以上的,得5分。 | |
参政议政 | 15分 | 1.全国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计15分。 | 计分 |
2.省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计10分。 | |||
3.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计6分。 | |||
4.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计4分。 | |||
5.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计2分。 | |||
居住条件 | 15分 | 1.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申请地拥有自有居住产权房(非商品房)的,计10分。 | 计分 |
2.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商品住宅的,60㎡—100㎡,计10分;100㎡以上的,计15分。 | |||
3.申请人无自住房,但租住在我县出租屋(已在我县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系统登记备案,不包含借住亲友房屋的),每满1年计2分,最高可计10分。 | |||
公积金 | 10分 | 在本县范围内缴纳住房公积金按每满一年积1分,最高分10分。 | |
人才引进 | 10分 | 获评本县高层次人才:A类人才、B类人才、C类人才、D类人才、E类人才。计10分。 | |
特殊身份 | 3分 | 退役军人,计3分。 | |
奖项荣誉 | 30分 | 获得各级党政部门、群团组织颁发(通报)的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分别得30分、20分、15分、10分、5分。(同一年度的同一类目荣誉不累计。) | |
科技创新 | 20分 | 在本市范围内申请获得有效发明专利的原始发明人或设计人(排名前二位),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得10分、5分、3分,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得20分。 | |
投资纳税 | 30分 | 1.在本县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满1000元得0.5分,最高限15分。 | 计分 |
2.在本县从事经营活动实际缴纳增值税总额乘以投资比例后的金额,每1万元得0.5分,最高限15分。 | |||
社会公益 | 62分 | 1.见义勇为。获评县级“见义勇为”称号的计10分;获评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称号的计20分;同一“见义勇为”行为的,按最高称号奖励计分。 | 计分 |
2.在“志愿浙江”信用时长达到100、300、600、1000、1500小时,分别得2分、4分、6分、9分、12分。(此项为一次性计分,不分段累计。) | |||
3.在本县参加无偿献血,献全血每200毫升得2分,献血小板每1次得4分。在本市登记加入中华骨髓库得2分,实际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每1次得10分。最高限20分。 | |||
4.慈善捐赠累计1000元计0.5分,最高分限10分。 | |||
违规失信 | -20分 | 5年内有被列入国家、省、市、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失信行为的(违法犯罪行为除外),每项分别扣20、15、10、5分,同种情形按最高扣分。累计最高扣20分。 | |
违法犯罪 | 1.一年内因违反交通、治安、安全生产、市场经营、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等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200-500元的,每起扣1分;罚款金额500至5000元(含)的,每起扣3分;罚款金额5000元以上的,每起扣5分。 | 计分 | |
2.三年内被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的,每次扣10分。 | |||
3.三年内受过强制戒毒的,每次扣20分。 | |||
4.五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次扣50分。 | |||
5.五年内有参加邪教组织、非法上访等参加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扣80分。 | |||
6.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扣80分。 |
附件2:
嵊泗县非城区户籍就读城区小学量化管理办法
一、必备条件
凡申请就读城区小学的,学生法定监护人必须陪护就读,不 得寄养或由非法定监护人养护,并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办全转入学手续。
二、具体量化细则
(一)学生法定监护人已在泗礁本岛购置住宅房产并居住,且能提供房屋产权证书的得60分。
(二)学生法定监护人已在泗礁本岛已购住宅期房,且能提供购房合同的得30分。
(三)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泗礁本岛无住宅房产,但入学对象的祖父母一方在泗礁本岛已取得住宅房产,且能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得20分。
(四)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泗礁本岛经商,且能提供经营许可证和租赁住宅合同的得20分。
(五)学生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泗礁本岛工作一年及以上且有劳动协议,并能提供租赁住宅合同的得20分。学生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泗礁本岛工作一年及以上且有劳动协议,并能提供租赁住宅合同的得10分。每缴纳一年社保得2分/人次,最高分不超过30分。
(六)已在泗礁本岛入学入园的(根据学籍确认),得5分/年,最高不超过15分。
三、本办法所指嵊泗县非城区户籍不包括五龙、黄龙、花鸟籍。
附件3:
2025年秋季嵊泗县中小学起始年级预报名表
学校:
序 号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家长 姓名 | 户籍所 在地 | 家庭住址 (现居住地) | 就读意向 | 原 因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附件4:
嵊泗县义务教育学生免予暂缓入学登记表
( 20 / 20 学年度 ) 学校: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户籍所在地 (县-街道-社区-家庭地址) | 暂缓原因 | 父(母) 姓名 | 父(母)身份证号 | 父(母)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附件5:
九年制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家长 (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经核准,您的孩子 已到法定的入学年龄,请依法监护其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于2025年 月 日到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嵊泗县人民政府
2025年 月 日
温馨提示 :
1.网上登记报名时间:5月16日—5月30日(小学)、5月17日—5月31 日(初中)、( 8:00—18:00)登记报名(含申请缓学的对象);因特殊原因没有完成登记报名的,请于6月25日 (上午 8:00-11:30;下午2:00-4:30 ),到学校登记报名。
2.网上登记报名途径:(1)手机登录“浙里办APP”——左上角定位到“嵊泗”——搜索框输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搜索——点在 线办理;(2)电脑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http://www.zjzwfw.gov.cn )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或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访问。
附件6:
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日程表
序号 | 具体内容 | 日期 | 责任单位 |
1 | 发布招生通知 | 4月1日前 | 教育科 |
2 | 完成预报名排摸与县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人数校对工作 | 5月5日前 | 各学校 |
3 | 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 | 5月10日前 | 小学 |
4 | 起始年级网上登记报名 | 5月16日— 5月30日 | 小学 |
5月17日— 5月31日 | 初中 | ||
5 | 上报教育科纸质预报名表 | 6月10日 | 各学校 |
6 | 其它义教年级申请转学 (网上报名) | 6月10日— 6月20日 | 各学校 |
7 | 其它义教年级申请转学 (现场报名) | 7月7日 8月8日 | 教育科 |
8 | 移交毕业档案至初中学校 | 7月30日前 | 小学 |
9 | 确定就读一小三小 量化积分名单数 | 8月10日前 | 教育科 |
10 | 办理暂缓手续 上交暂缓入学登记表 | 8月15日前 | 各学校 |
11 | 确定招生计划数、转缓学名单等 | 8月15日 | 教育科 |
拟定2025年秋季招生计划通知 |
附件7:
招生咨询电话
县初级中学: 0580--5591315
海星中学: 0580--5586850
菜园一小: 0580--5595532
菜园二小: 0580--5081096
菜园三小: 0580--5596082
洋山学校: 0580--5596987
东海小学: 0580--5595437
县教育局教育科:0580--5085887
附高中招生咨询电话: 嵊泗中学(0580--5597205)
职教中心(0580--559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