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202Q/2025-33298 |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202Q/2025-33298
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5-06-09
嵊海经局提〔2025〕1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12 10:24
信息来源: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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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一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弃置渔具治理的提案》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海洋渔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本议案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全面提升渔船防污染水平
截至目前,我县在24米以上渔船上配备油水分离器427台,配备分类垃圾桶941套,有效防止油污水等各类垃圾排入海洋。在我县6座二级以上渔港区域配备6套油污水收集装置和8套生活污水专用收集箱,用于日常船舶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的定点收集,每年可接收、转运和处理油污水200余立方。2024年起,更是将服务前移,投入100万元委托第三方油污水处理机构主动到进港渔船上收储油污水。
二、开展鳗苗限额捕捞试点工作
采用海陆统筹管理的模式对鳗苗捕捞生产采取全过程监管,明确每艘渔船网具的限额数量,在网具下海前每张网具必须安装专用标签,网具下海后不定期进行海上网具巡查清理,鳗苗捕捞生产结束后再次回收网具标签并核对数量,做到海陆统筹管理全面闭环。2025年鳗苗特许捕捞期间,共安装鳗苗捕捞网具标签4.2万个,较上一年减少网具入海6000余顶,试点工作期间开展海上巡航25次,清理违规网具500顶,打击违规船只27艘。
三、推进“海洋云仓”建设
推广“蓝色循环”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模式,目前,我县已建成海洋塑料废弃物规范化收集点1个,初步具备回收海洋塑料、废弃渔网渔具的条件,有助于推动海洋塑料废弃物可追溯规范化管理、海洋塑料废弃物数字化治理与高值利用标准体系构建。但限于没有合适的企业主体进行统一收集,目前该收集点的规范化、实质性运行还缺乏客观条件,也不具备规模效应。计划通过引导渔民兄弟主动参与废弃渔网渔具回收、有关部门踊跃招引相关收集处置企业投资落地等方式,积极参与海洋塑料污染治理、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创新发展等工作,破解海洋塑料垃圾、废弃渔网渔具回收治理难题。
四、加大执法力度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嵊泗县海洋行政执法中队不断加强海域巡查,定期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执法行动,2024年至今,查处渔船在渔港内倾倒污染物、生活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的案件23起,对海洋环境保护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