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202Q/2025-33302 |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202Q/2025-33302
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5-06-09
嵊海经局提〔2025〕5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12 10:53
信息来源: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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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倩璐、方思蝶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打造海上养殖基地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养殖业发展的关心,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与升级
一是推动我县1家海水种苗企业、5家水产养殖企业及合作社完成生产设备置新、生产性设施建设。二是重点支持我县2家贻贝加工企业,完成暂养净化、冷藏冷冻、原料处理等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改造升级。三是加快推进5G基站建设,推动传统养殖向智能化、数字化迈进,与杭州菜鸟集团合作,直击嵊泗养殖产品电商物流降本增效痛点,持续开展全域贻贝、牡蛎等贝类毒素风险监测,确保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
一是加强我县枸杞乡贻贝智慧养殖数字驾驶舱维护与建设,严格实施贻贝养殖、收割、鲜销等动态监测管理,帮助黄龙乡渔臻鲜科技有限公司运用数字技术,实现对南美白对虾养殖过程的全面监测与精准调控。二是积极引进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打造南美白对虾、海马等特色产业矩阵,探索“一海三养”的立体式多元化海水养殖模式,破解近海养殖容量趋于饱和、养殖空间匮乏等发展瓶颈。三是强化种业核心攻关,重点攻克贻贝新品种开发与遗传选育课题,优化厚壳贻贝亲体培育和苗种繁育、保苗技术流程。
三、加强政策扶持与监管
一是出台《嵊泗县浅海贝类气象指数保险试点方案》,扩大保险范围,将保险品种由贻贝拓展到牡蛎等贝类养殖品种。二是加强贻贝行业协会管理指导,对苗种质量、贻贝质量安全、贻贝休养期制定等方面工作加强指导服务。三是制定出台《嵊泗县退养还海指导意见》,建立退出补偿与置换机制,推进全县范围内养殖区域更加合理,养殖布局更加科学,养殖模式更加规范。
四、拓展市场与品牌建设
一是推进“地标购、地标展、地标宴、地标游”四个场景建设,全面加强嵊泗贻贝地理标志建设,“嵊泗贻贝师傅”成功入选2024年第二批“浙农智富”品牌名单,完成“朴屿”品牌的注册证发文,共同打造“朴屿”品牌,凸显嵊泗海鲜的品质、信誉等重要特征。二是牵线搭桥帮助本地企业与“必胜客”等国际休闲西式快餐品牌以及高校食堂建立合作,搭乘盒马销售渠道,将嵊泗贻贝产品铺开到全国内陆20多个城市400家盒马鲜生门店,开通平台自助下单功能,与传统鲜销市场并驱,实现了嵊泗贻贝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三是依托“东海渔场博物馆”“青沙渔俗风情馆”“田岙渔民画创意体验馆”“阿拉生活馆+船模馆”“黄龙渔俗馆”“嵊山渔俗风情馆”“枸杞贻贝产业体验馆”等一系列渔俗文化场馆,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和体验项目,实现“一岛一馆一特色”,让游客沉浸式观摩到嵊泗海洋资源、渔业历史、人文海防、贻贝文化等内容,领略到独具海岛文化特色的乡愁主题和文化逻辑。
五、加强人才培养
2024年自行组织乡镇基层渔技人员、海水养殖合作社及企业骨干共计30余人,参加海水养殖实用新技术理论培训,并赴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台州浙江宏野海产品有限公司、三门青蟹交易市场等地实地观摩学习。同年,多部门联合出台《嵊泗县海水养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认定第一批海水养殖本土U类人才11人,其中“养殖大师”1名,“高级养殖师傅”5名,“中级养殖师傅”5名。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