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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生成日期 2025-06-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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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922002643202Q/2025-33325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 成文日期:

    2025-06-09

  • 文号:

    嵊海经局议〔2025〕4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号议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6-13 11:31

信息来源: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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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飞琴等1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传统渔场有序管理的议案》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渔业工作的关注,经研究,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加强船舶源头管控

一是严审资质,我局对申请特许捕捞渔船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按照实际作业入渔,以全年度唯一作业为准,严格把控准入门槛。二是争取海域,近年来,我局持续关注浙北渔场台州籍渔船特许捕捞情况,积极争取海域,退减台州籍特许捕捞渔船数量,2021年以来,在嵊入渔的台州籍梭子蟹专项捕捞渔船数量已减少26艘,特许作业区域的北侧区域最东侧经度线向西退出约2.35海里。今年年初,我局主要领导已再次赴省海洋经济厅汇报情况,并提出在我县海域减少临海籍渔船特许捕捞区域的协调要求,省厅也在积极协调。

二、强化“线上+线下”执法巡查

一是严管台州籍渔船特许捕捞,我局渔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加强对特许捕捞区域及周边海域的值班点验,紧盯出现的外县籍渔船航行作业轨迹动态,及时提供违法违规线索至执法科室跟进处置,我局执法中队与嵊山分局联动联查,2024年度我局通过对浙北渔场梭子蟹专项捕捞区域的执法监管,发现并处置未依法取得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的台州籍渔船18艘。二是严防打桩张网违规作业,充分运用渔船“精密智控”系统摄像头、“浙渔安”渔船监管平台加强对打桩张网渔船航行生产的点验分析,严厉打击打桩张网渔船携带锚钉作业行为,严厉惩处在航道航路内打桩捕捞行为。三是妥善处理桁地纠纷,积极向上海农业农村部门争取本县张网渔船入渔资格,加强与上海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和海警部门在169渔区的执法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障本县渔民利益。

三、建立多部门共管机制

一是坚持与台州渔政部门协作,在梭子蟹专项(特许)捕捞期间,台州渔政管理部门每年在嵊泗设立工作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我局已与该部门制定执法监管方案,常态化开展会商研判、执法巡查、渔场矛盾纠纷处理等工作。二是加强与海事部门联动,我局长期以来保持与上海海事、洋山海事、嵊泗海事等单位的沟通联动,及时共同处理长江口锚地、航道航路内渔船渔具碍航行为,协调商渔船碰撞、损坏网具等矛盾纠纷。三是加快推进海上“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目前我县各涉海部门已在涉海联署办公机制下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我局与海事、公安、海警等部门的工作衔接也较为畅通,另外,设立在我局的县海洋行政联合执法指挥中心正在升级改造,预计8月份完工,各涉海部门进驻办公后,联合执法体系将更加完备。

四、完善行业标准

近年来,我局积极与省渔业主管部门对接,争取将单桩张纲张网作业纳入农业部准用渔具名录,多次邀请国内渔具权威专家来嵊开展单桩张纲张网作业实地调查,通过多方努力,2023年5月单桩张纲张网顺利通过农业农村部捕捞渔具专家委员会论证,列入《全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目录(草案)》(审定稿)中的渔具名录,2024年12月2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初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草案)》,渔具准用目录正随《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草案)》走审议程序。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