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号议案答复的函
范淑燕等1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异地挂靠渔船管理的议案》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县渔业工作的关心,经研究,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持续开展底数排摸。以各乡镇为单位,结合属地优势,依托基层渔业管理站等一线工作力量,对属地内异地挂靠渔船进行进一步摸底排查,掌握实际经营人及靠泊动态,协同靠泊港落实安全责任,深化“一船一档”举措,厘清船舶数量、船舶所有人、实际经营人、长期靠泊港等基本情况,建立底数清单。同时加强日常动态监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5年上半年,我局已协同乡镇对属地异地挂靠渔船进行新一轮全量排摸,后续将协同靠泊港渔政部门,持续做好底数清单更新,因地制宜强化异地挂靠渔船日常管理。
二是严格抓好政策落实。严格落实渔船购买过户相关规定,加快推进减船转产工作开展,我局加强与购入地渔业主管部门沟通,探索打通渔船买卖进出壁垒,严格实行审核制度,确保精准匹配生计渔民需求,根本上减少“异地挂靠”情况发生。严格落实海上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和每月必检制度,积极联合船舶实际归属地渔政部门,加强执法检查协同共管,重点查处证书不齐、船员无证、通导设备失效等违法行为,涉嫌刑责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并联合应急、海事部门开展督导检查,不定期通报整治进展,通过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三是强化提升宣教水平。开展多途径多形式的教育宣传工作,对属地外省籍渔船所有人、经营人进行全覆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利用召回检查等时机,及时传达最新政策和上级指令,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和督促属地渔船严格落实进出港报告制度,压实靠泊港主动监管职能,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