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年07月0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5081176,5595852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宗地/ 宗海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30 | 邹福定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嵊泗县枸杞乡干斜村上岙巷71号 | 330922202201JC00217F00010001 | 113.50/135.6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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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