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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6-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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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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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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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6-16 16:21

信息来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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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专项整治子女不赡养困难老人突出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并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切实兜牢民生底线。针对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困难老人生活无保障的问题,我们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衔接。在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中,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将赡养费作为家庭收入核算的重要依据,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对拒不配合赡养费核定的家庭,依法依规审慎处理,确保政策公平公正。

二是动态监测帮扶。对因子女不赡养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老人,建立动态监测台账,通过临时救助、慈善帮扶等方式予以托底保障。以王某的困难家庭为例,镇政府和村委利用春节慰问、结对帮扶、医疗救助等方式,已累计救助1万多元,并协调公益组织提供生活物资帮扶。

三是联合法治宣传。联合司法、妇联、乡镇、社区等,通过“法律下乡”“道德讲堂”等载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普法宣传,强化子女赡养责任意识,营造孝老敬亲的社会氛围。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将牵头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摸排核实。联合乡镇、村(社区)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子女有赡养能力但拒不履行的家庭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一户一档”动态管理机制,通过乡镇法律援助点和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督促其子女尽到赡养义务。

二是加强政策衔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7号)文件精神,我省将建立“低收入家庭”认定新机制(将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标准但年收入低于10万元,且财产状况符合社会救助家庭供养义务人规定的低收入家庭进行帮扶)。待认定办法出台后,我局将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进行帮扶。

三是多部门联动整治。通过司法介入,联合法院、司法所开展“赡养义务追责行动”,对明确有能力但拒不赡养父母的子女,支持老人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追索赡养费。对情节恶劣的,推动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加强信用惩戒,探索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限制其享受部分公共服务或政策优惠,形成震慑效应。

四是强化救助兜底。开展分类施策,对子女无赡养能力或失联的困难老人,简化临时救助程序,及时纳入低收入家庭保障范围。对因家庭矛盾导致赡养纠纷的,引入调解组织化解矛盾。加强社会参与,发动慈善组织、公益团队等社会力量设立“困难老人关爱基金”,提供心理疏导、医疗援助等精准帮扶。

五是深化宣传教育。开展“孝德”宣传,树立正面典型,利用新媒体平台曝光典型案例,形成“不孝可耻”的舆论导向。在村规民约中明确赡养义务条款,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监督作用。

六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赡养协议制度,指导村(居)委会与赡养人签订《赡养协议书》,明确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责任,定期回访履约情况。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打通民政、公安、法院等部门数据壁垒,动态监测子女赡养能力及义务履行情况,确保精准识别、及时干预。

解决子女不赡养老人问题,既是民生保障的底线任务,更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县民社局将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联合相关各部门,持续完善“法律约束+道德引导+政策托底”的综合治理模式,切实维护困难老人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嵊民社议字[2025]4号人大建议19号答复(老龄科).pdf


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