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4/2025-33400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嵊泗县残疾人联合会 |
生成日期 | 2025-06-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001008009004/2025-33400
嵊泗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06-16
嵊残联议字〔2025〕1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18 10:41
信息来源:嵊泗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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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鸟乡人大主席团:
您乡人大主席团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议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和支持,经与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协办单位研究,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社会融合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您在提案中的建议相当及时也很有建设性,我们将积极采纳,根据您的建议和工作实际我们采取以下几条措施:
一、充分重视,细化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联动推进工作机制
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推进工作对全县的文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至关重要,县残联、县住建局等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动落实细化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一是建立新建公共设施项目派员跟进制度,形成全过程专员督导机制,由县住建局发起联合残联、规划等单位,组建无障碍环境建设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并从项目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阶段,派员全程跟进,重点核查无障碍环境建设各项强制性指标,确保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二是加强多方协同监督机制,6月,县人民检察院、县住建局、县残联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通过建立合作机制切实在残疾人权益保障领域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因地制宜强化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推动各单位明确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真正做到有人建、有人管,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地,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二、建管并举,优化城市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无障碍服务水平
针对我县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建设面窄、配备不标准、监管维护不力、统筹规划推进力度不够等问题。县残联与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旅投公司、交投公司等单位多方联动,有规划有部署地推进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和管理。一是通过组织开展面商沟通会,定标定责,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到各责任部门,有序跟进、主动服务重点区域与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无障碍环境建设。二是加强对已建、新建的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的监督管理,通过日常不定时巡查的方式加强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确保无障碍设施完好无损,应用尽用,为特殊群体人员提供完好的无障碍设施。三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公共场所无障碍提升改造工作。近三年对23处重点公共场所进行无障碍改造,同时积极督促我县各个公共服务机构创建信息无障碍平台,大力推广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四是进一步加快无障碍公交车替换更新工作,并进一步完善预约上门服务,更大程度的满足特殊人群的通行及生活需求。
三、定期培训,提升相关从业服务人员的能力,加强对无障碍建设标准规范的统一
由县住建局牵头,通过每季度开展一期无障碍技术专家授课的方式,组织公共设施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施工监理等参加相关无障碍知识培训,系统解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无障碍设施通用设计规范》等内容,重点强化设计、施工、验收等要求,培训普及无障碍知识,增强参训人员对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的认知,为全县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无障碍环境的良好氛围奠定基础。
四、凝聚共识,多渠道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残疾人事业重大活动,宣传无障碍环境理念,传播无障碍环境文化,提升全社会的无障碍环境意识。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公共宣传阵地,高频次滚动播放《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宣传视频,强化公众认知;同时在城区主要人流密集区域(包括兴海路沿线、嘉域生活中心周边、岛沁公园等重点地段)规范投放《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主题宣传海报,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提高公众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认识和重视,增强社会的共识和支持。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基础,是人文关怀和社会公平的体现,也最能反映一个城市的文明和发展程度。无障碍环境的建设需要我们全社会人民的共同努力与奋斗,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便利。最后,感谢您们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6月16日
嵊残联议字{2025}1号(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48号议案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