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建议答复的函
吴开波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延长沈家湾至黄龙船班运营时间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已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具体落实了相关工作,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黄龙岛船班安排是我县重要的民生事项,我局高度重视,坚持根据实际需要提供交通服务。
县交投公司在2024年暑运期间7、8两月已开通沈家湾至黄龙航线,根据2023—2024年数据来看,沈家湾至黄龙旅客人数每航次维持在10人左右,票务计划在60人,造成船舶空载率高。此外,船舶开航时间延长会对船舶维护保养周期产生影响,同时对整体运力配置的需求也会提高,这增加了县交投公司船舶淡季空置率。综上所述,目前暂不考虑延长沈家湾至黄龙船班运营周期。
根据近年来黄龙旅游产业发展和居民需求情况,我局会同县交投公司研究,目前计划在“五一”、“端午”增开沈家湾至黄龙航线,并通过舒适性改造计划逐步优化船舶环境品质。后续我局还将会同乡镇适时同步优化码头接驳交通、停车设施,等配套服务,加强高峰期秩序管理,提升航线调整后的综合服务能力与游客满意度。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建议答复的函.pdf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