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号议案答复的函
朱红球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大洋—沈家湾夜航班运行机制的议案》已收悉。对于该议案中提出的有关建议,我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已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具体落实了相关工作,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大小洋山交通是我县重要的民生事项,我局高度重视,坚持根据实际需要提供交通服务。
一、关于在八级风力以上时使用洋盛10轮的建议
一是洋盛10轮船舶总顿、长度、宽度远超洋盛6轮,增加了船舶在避碰、靠泊方面的难度。二是洋山客运码头泊位水域水流急、乱(码头边和码头直线距离外三四十米的水流方向相反),码头前沿有凸出的山脚,船舶旋回水域狭窄,加上夜间能见度,种种情况给洋盛10轮夜间靠泊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鉴于以上的风险和隐患,夜航班在八级风力以上很少使用洋盛10轮。
二、关于提前发布开航时间的建议
(一)沈家湾往返大洋的夜航开航动态于每日15:00接航方公司通知,县交投公司及时更新今日船期对外公布。
(二)由于每日15:00时的气象直接关系到夜航班的开停航,如果提前发布船期,一旦15:00时的气象不满足夜航班的开航条件,反而增加旅客的大量投诉和旅客在沈家湾滞留所带来的一系列安置问题。鉴于以上原因,暂不考虑提早发布夜航班。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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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