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管理丨舟山市嵊泗县无居民海岛稻蓬山开发利用申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对舟山市嵊泗县稻蓬山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9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88877514 邮编:310007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 电话:0580-2290311 邮编:316021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嵊泗县菜园镇奇观路1号 电话:0580-5593566 邮编:202450
项目名称 | 用岛申请人 | 用岛位置 | 用岛类型 | 用岛方式 | 用岛面积(公顷) | 申请用岛期限 |
黄龙乡峙岙村稻蓬山-大钳嘴头沿线综合环境改造工程(一期) | 嵊泗县黄龙乡人民政府 | 黄龙乡稻蓬山中部 | 公共服务用岛 | 轻度利用式 | 0.0025 | 40年 |
附:稻蓬山地理位置图和用岛范围图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6日